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夜晚通过人行横道应该使用远近光灯交替!这些规定我也不知道。但是,不知道这些就埋下了隐患啊!
嘉宾:代现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咋没直接喝死,出来祸害人间
说实话,这种法律我一时还理解不了
交通违法行为来定责?难道被害人躺马路上不是最大的过错吗。
我怎么觉得被害人的过错更大?
所以上次朋友让我开车 我就说还是不要 风险很大
倒了血霉
车主没有买交强险,保险不能用,车主不是应该要把这部分责任承担了吗?我记得有个案件,小偷偷车出车祸,车主没买保险,车主都要承担保险赔付的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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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保险的吗?
通过人行横道减速预防的是突然撞人的情况。她的行为是压死人不是撞死。因此没有减速通过人行横道和压死人之间没有刑法上因果关系,只有行政法上的因果关系。在夜晚谁能遇见有人睡在人行横道。根本没有遇见的义务就不可能构成过失,只能是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