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三、建设心灵品质的两大功夫8 p72-77

第二部分 三、建设心灵品质的两大功夫8 p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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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明白和体证行为作用与反作用这一真理,就会自觉地不断地创造和传播正能量,利益他人和社会,经过无限裂变扩展,其反作用会产生巨大的正能量,从而更好利益自己。

反之,一个心灵品质不好的人,一日取得所谓的成功,在工作与生活中必然会被越来越多的不当知见和被过度的不好的欲望所左右,就会以其影响力在言谈举止中呈现较大的负能量。尤其在互联网时代,其恶劣影响将会被无限放大和蔓延,这种伤害他人心灵的行为作用之恶因,在条件成熟时,自己将承受相应的反作用之恶果。

故,在某种意义上,成就一个人就是成就无数人,追随一项崇高事业就是利益无数人;教坏一个人就是教坏无数人,搅局一项崇高事业就是伤害无数人。

事实上,谁也不想伤害自己和他人。之所以有害人害己的不当知见的人,是因为他们不明白行为作用与反作用这一真理,不明白利益他人就是利益自己、伤害他人就是伤害自己,误以为自己不好的行为作用对自己影响不大,所以习以为常、行若无事,甚至误认为一些不好的行为作用还能“利益自己”

殊不知,所谓“利益自己”而暂时获取的“好处”,其实只是在兑现他们原有的善果。不好的行为作用在获取“好处”的同时,反作用又在减损自己原有的善果。形象地比喻,在自己的银行存款中提取2万元,存款却减少了5万元,相差的3万元是自己恶行的反作用使其减损的。

小人为什么越来越小、恶人为什么越来越恶、坏人为什么越来越坏?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被自己的不当知见误导了,甚至误认为自已不好的行为作用,才让自己获取了“好处”。其实,所得“好处”只是在兑现自己原有的善果而已。例如,在现实社会中,-些不法奸商、 贪官污吏等暂时没有恶果呈现,其原因是:这些人原有的善果还没兑现完(好比银行存款还未用完) ;用恶行兑现的同时,行为反作用还会减损原有的善果(好比在银行取款2万元,因违法等行为,另外被罚了3万元) ;一旦原有的善果兑现和减损完毕(好比银行存款为零),若继续造恶,相应反作用的恶果就会呈现(好比出现负债)。不法奸商能骗到,贪官污吏能贪到,只是在兑现并同时在减损原有的善果;一且善果兑现和减损完毕,往往再骗就被抓获、再贪就被追究。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既然好的行为作用不仅可以兑现自己的原有善果而得到好处(好比在银行正常取款),其反作用还会增加自己的善果(好比取款的同时又另外存人款项),那何苦还要为恶呢? !

不人流之心的人一旦真正明白和体证了人生重大真理,定会从内心深处,生出深深的忏悔,绝不会再做一个害人害已之人,定会建设心灵品质,主宰好的行为作用,让自己的善果在兑现好处的同时,还能得以进一一步增加。好比从自己的银行存款中用善行的方式提取了2万元,而存款数反而增加了1万元,相差的3万元是自己善行的反作用使其增加的。

这就是千古以来“恶人冤枉作恶人,君子乐得作君子”语句的深意。如果小人、恶人、坏人真正明白了此真相,天下将会减少多少不入流之心的人,世上又将会增加多少入流之心的人啊!

行为作用与反作用的运行规律,主宰着纷繁复杂和变化万千的人生。无论相不相信、明不明白、承不承认、愿不愿意、践不践行,行为作用与反作用的运行规律亘古未变。人生万象在一般人眼里杂乱无章甚至一片混沌,在智者心里却是秩序井然乃至一片清净。因为无论人生怎么变,其变化的规律始终不变,人生变化始终遵循行为作用与反作用这-规律运行着。

综上所述,行为作用与反作用的人生重大真理总结如下:

这一真理,博大精深、绝妙无穷。一个人在心上、道上、德上、事上与人、事、物的种种行为作用,就与其建立了善恶交织、错综复杂的链接,所有这些点点滴滴方方面面汇集起来,构成了自己的人生。一个人与人、事、物的链接越良好、纯粹、持久、深入,自己的人生就越幸福、自在、圆满、崇高。反之亦然。总之,一个人有什么性质的行为作用之因,在条件成熟时,就会产生什么性质的相应的反作用之果,就会拥有什么样的人生。

故,对人生重大真理持久地深入地明白和体证,就能主宰越来越好的行为作用,开发越来越多心中宝藏,实现越来越高层面的成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少人对行为作用与反作用这一真理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的主要原因是,不明白行为作用与反作用所呈现的运行规律更多时候不是即刻的、单一的、直接的、清晰的.....是极其复杂和深奥的。但其运行规律所遵循的总原则是:有什么性质的行为作用之因,在条件成熟时,必然会产生什么性质的相应反作用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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