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 内幕交易行为的推定
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以下情形之一,且被处罚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相关内幕交易行为成立:
1.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2.因履行工作职责知悉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3.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活动;
4.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2019年、2016年、2015年、2014年)
5.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或知晓该内幕信息的人联络、接触,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2014年)
【提示】当事人如果想否认内幕交易行为的存在,就必须负有举证责任;对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的相关证券买卖行为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可能。
求老师更新,特别是破产法,太陌生了,尽管都理解了,可是发条语句说不上来,没有您的磨耳朵回忆不出来
老师求更新,对于理科生来说。死记硬背有多痛苦。在你这就不怕了,
求更新
全部听完了,想要更新的部分陪我冲刺
期待黄老师更新,太感谢!
求更新
求更新黄老师
怎么没有物权法和破产法,票据法这三章的高危发条
还更新吗?老师
黄老师你好,有2020年CPA经济法发条背诵的版本吗?能下载打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