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思维》看股权分配的重要性

从《逻辑思维》看股权分配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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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情,特别现在是认缴制,股东不用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随随便便花个二三千元,中介机构就把流程都跑下来了。然后创始人就开始风风火火的创业。拉投资人、拉合伙人,拉项目等等。


但是对于股权大家其实并不重视,有的创始人隐隐约约听说过,股权架设不好,可能对公司的未来造成影响,但现在自己也不清楚,总想着遇见了问题再去解决,殊不知当公司一旦遇见了问题,大部分的问题都是解决不了的。


所以本节课我用一个经典的案例《逻辑思维》合伙纠纷案告诉大家为什么要在公司创立前期, 就把股权问题解决好。曾经被誉为风股女王的徐新曾经 说过这么一句话:

创业者最开始要把股权搞清楚,比如3个人一起创业,各占13%的股权,这个模式95%肯定要失败!


为什么今日资本的总裁会这么说?还不是因为在平分股权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核心控制人,一旦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没有人能做出决定,耽误的时间越长,创业的成本越高,久拖不决,很容易造成公司垮台。


这时有人就会说,我们可不可以后期调整股权结构呢?实践证明,刚开始的错误很难被纠正,这是因为股权结构凝固下来,后期再调整的难度很高。股东不是慈善机构,也许1%的股权就牵扯到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千万的利益,这1%是你给我还是我给你呢?我想谁都不让步,所以说很多创业者都逃不过四同定律:

第一年:同舟共济,大家风雨兼程

第二年:同床异梦,各有心思

第三年:同室操戈,互相伤害

第四年:同归于尽,企业破产


因此,聪明的创业者无不是在公司成立初期甚至是成立之前,就对股权架构进行了调整,股权的架设就像打地基,你想房子盖的高地基就一定要牢固,要稳定,而稳定:一是控制权的稳定。二是价值贡献的稳定,只有将股东的贡献与利益平衡,才能让公司踏上高速发展的道路,好了,我们来看一下逻辑思维合伙纠纷案。


最近,逻辑思维的运营主体《思维造物》公司递交了IPO申请,终于坐实了这几年的上市传闻,但是曾经的罗振宇却因为逻辑思维节目不得不与另一名合伙人分道扬镳,那么他们之间故事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2012年年底,一档名为逻辑思维的脱口秀节目窜红网络,搭乘信息时代的顺风车,逻辑思维一经推出,便斩获了百万粉丝,红遍了大江南北,更是开创了当时知识付费的先河,当然逻辑思维的成功离不开两个人的努力,一是主讲人罗振宇,二是策划人申音。这两个人的名气都很大,罗振宇曾经是央视财经节目对话的制片人,申音也是资深的财经媒体人,曾是创业家杂志的主编。


2012年4月份,罗振宇与申音共同注册成立了独立新媒公司,2012年12月,也就是到了年底,公司推出了罗辑思维节目,然而好景不长,这么一个火爆的节目,却在2014年5月份也就是运营了一年半左右,传出了两人分道扬镳的消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曾经同舟共济的两名合伙人最终同室 操戈了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股权结构与利益分配,让我们看看当时独立新媒公司的股权结构:

申音持股比例:82.35%

罗振宇持股比例:17.65%


为什么名气更大的罗振宇反而是小股东呢?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疑问?说明两个人在利益分配问题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最初两个人只是抱着实验的心态来合作的,如果说节目没有走红,申音出钱占大股,罗振宇出钱占小股,自然是最恰当的分配逻辑,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个节目红了,公司的估值一下子到了一亿元,1%的股权就是100万元,假如他们知道公司这么值钱,罗振宇无论如何也不会同意只占17.65%的股权。


申音无论如何也会要求罗振宇签署股东协议,把人绑定在公司里,在两个人合作的过程中,罗振宇只参与了罗辑思维这一个节目,而公司名下还有很多其他的项目,但是分红的时候双方可没有约定,你分你的项目,我分我的项目,而是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这在事实上会形成一种格局,无论项目运作成功与否,项目收益大小如何,双方只能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即使其它项目颗粒无收,双方的利益分配模式也不会改变,要知道,当时的独立新媒公司逻辑思维已经成为了顶梁柱节目,公司的核心价值逐渐从申音手中转移到了罗振宇身上,而且随着罗振宇个人品牌价值的扩大,他更希望获得自主发展的权利,但他只是小股东,后来更是因为公司战略方向选择的问题,导致 双方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最后就像大家想的一样。


2014年6月份,罗振宇与新搭档李田天,注册成立了思维造物,公司准备另立门户,2014年7月份,罗振宇彻底退出了独立新媒公司,与申音宣告和平分手,罗振宇与申音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散伙案例的典型,究其原因在于,公司创业初期商业模式还不稳定,无论是退出机制,分红机制,乃至战略方向都存在着不确定性,一旦股东价值贡献出现变化,接踵而来的就是利益分配不均,此时, 如果大股东不能主动调整股权结构,调整自己的心态,出让一部分股权,公司迟早要散伙。


在上面的案例中罗振宇和申音两个人是和平分手的,没有产生太大的矛盾,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合伙人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股权架构问题导致撕破脸皮甚至闹上了法庭,我想,公司创立之初,最难的问题既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资金问题,而是如何进行股权分配以及后续对股权进行动态调整的问题。


例如独立新媒公司,在最初股权架构之时,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后续的股权动态调整,罗振宇作为罗辑思维项目的核心人物,对公司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假如双方在股东协议中约定了股权动态调整,比如逻辑思维项目在三年内为公司创收了1000万元,罗振宇可以从大股东那里获得10%的股权,创收2000万元可以获得20%的股权等等,这样进行股权的动态调整,至少比一成不变的股权比例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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