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60-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

综合素质-60-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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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讲宪法中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讲两个问题,一个是权利,一个是义务,先来看公民的基本权利,首先是平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大家都一样的,一律平等。再来看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指的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有一种人除外,就是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政治自由主要提到的是我们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前几年有钓鱼岛的事情,那个时候就有很多游行示威的,这其实就是政治自由,前提是得经过公安机关的报备。接着来看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不管信什么,或者什么都不信也可以,国家都不会去强制。接着来看人身自由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个是广义的,一个是狭义的。先来看狭义的,它指的是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人身自由在前面就已经跟大家讲到过,像一些非法的搜身这些都是不可以的。这里特别提到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的话,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这和前面讲到的人身自由权是一致的。广义上来讲,人身自由还包括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人格尊严也是不受侵害,这是从广义上来讲的,还有住宅不受侵犯,不能说随便就把家查封,一般来讲是应该是要走程序才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是非常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比如电话,不能说有人监听,其实这个是非常可怕的,还有一些私密的聊天信息这些,都不能够被非法窃取。非法窃取这就是侵犯了隐私权。这部分内容比较多,我们分两部分讲,17出品,必属精品,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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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344490918

    太小声了,最大声都听不清

  • 向日葵永远朝向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