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法考干货讲解—【宪法】国家机构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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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提要】

我们重点关注人大的相关知识。


◇在性质和地位

◇在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乡无常,县不秘即乡级人大不设立常委会,但乡人大设专职的主席、副主席,负责主席团的日常工作,由乡人大选举产生,不得担任行政机关的职务。

◇在任期


◇下面是会议制度,很重要,希望大家重点记忆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需要注意的是:全国人大举行会议时提案的主体有:“两团"(主席团、一个代表团)两委”(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两央"(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务院)两高"(最高法、最高检)30名以上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案的主体有:两央、两高、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委员长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一定数额的人大代表(县级以上10人、乡级5)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议案。


职权方面:主要包括立法权、人事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四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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