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1.重量级国父——天才中的天才出场
2.要求独立的到底是十三国联合体,还是十三个独立的国家?
3.《独立宣言》主要就说了两件事?
前面我们说到,天才的革命家托马斯•潘恩写了《常识》小册子,指明了北美殖民地的革命方向,那就是两个字:独立。这本书出版之后,带来的连锁反应马上也就呈现出来。
一
1776年6月,北美大陆上有五个人偷偷地聚集在一起,一般来说,当我们用偷偷这样的词,那肯定是见不得人的事情,这一次也不例外,这几个家伙的目的就是要弄一份起义的文书,以表明造反行动的合理性,用来鼓动大家彻底造反闹独立。
我们都知道,古往今来,凡是造反,这一道程序是不能少的,比如说当年徐敬业想造武则天的反,就找骆宾王写了一篇《讨武檄文》;孙中山先生想推翻清朝,建立国民政府,就弄了一个《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出来;就连东北的大老粗努尔哈赤当年起兵之前,都要搞一个“七大恨”,一条条地批判大明王朝,那是恨意比天高,冤屈似海深,等等这些,无一不说明了造反文书的重要性。
不过这一次,北美这五个家伙即将弄出来的这份东西,从名气上来说,比上面说的那些文件要大得多,因为它的名字叫《美国独立宣言》。这五个偷偷聚集在一起的人是,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两位是美国国父,前面已经说过了,然后是罗伯特•利文斯顿和罗杰•谢尔曼,这两位呢,不是国父,但是在稍后美国制宪会议的时候我们会再提到他们,最后一位,那就是天才中的天才,一位重量级的国父。
托马斯•杰斐逊,男,生于1743年,美国十大国父之七,《独立宣言》主要起草者,出场年龄33岁,职业是弗吉尼亚殖民地的一名公务员。美国建国后历任国务卿,副总统和美国第三任总统。
杰斐逊这家伙,其实是不需要干什么公务员的,因为这个人会的东西实在忒多了,据可以证明的材料表明,他是农业学、园艺学、建筑学、词源学、考古学、数学、密码学、测量学与古生物学的专家,而且这还没说他同时还兼任着作家、律师,小提琴手,思想家和政治家。
此人在美国历史上的地位那是相当地突出,1962年,美国时任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白宫宴请49位诺贝尔奖得主,他在欢迎词里是这样说,“今晚,是白宫聚集了最多的天才和人类知识的时刻。但是,我们也许要除去杰斐逊独自在这里饮酒的那一晚。”
一人可匹敌49位诺贝尔奖得主加上一位美国总统,这是什么概念,可想而知。
关于杰斐逊的故事,我们后面还有许多,但此时此刻,1776年6月的他,正在写作业,因为大家讨论完主要框架之后,一致决定由他来主笔写这个讨伐乔治国王的檄文,能者多劳,谁让你这个年轻人文笔好呢?这家伙也没推辞,直接把自己关到房间里,17天后,6月28日,他拿出了初稿。
事后杰斐逊说,这份宣言实际上他借鉴了三个文献,那就是1581年的《荷兰独立宣言》,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府论》,还有就是最重要的,托马斯•潘恩写的《常识》。但无论如何,《独立宣言》的名气比它们也大得多,这事儿你只要去中国大街上问问老百姓就清楚了,知道美国《独立宣言》的,肯定要超过知道那三个文献的。
至于说《独立宣言》最后的定稿和杰斐逊的初稿之间差别有多大,这事儿在历史上有点儿争议,有人说富兰克林和亚当斯也干活了,帮杰斐逊改动了几十处,还有人说他俩啥也没干,都是杰斐逊一个人忙活出来的。我想这个也不重要,就算戴着老花镜的富兰克林改了几十处,我们也不能抹杀杰斐逊是《独立宣言》起草人的这份荣耀。
二
就这样,六天之后,一个重要的日子来临了,1776年7月4日,北美殖民地的权力机构,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将采用这个宣言作为十三个北美殖民地对英国的正式独立宣言。
我们这里先解释一下,这个第二届大陆会议实际上是汉语的一个翻译错误,应该翻译成第二届大陆议会,就好像我们的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一样,是权力结构,而不仅仅代指一场会议,它的权力一直维持到1781年。
我们说《独立宣言》一共有两个标题,大标题很清晰,就是独立宣言,可是它的副标题就很有意思了,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翻译过来可以是“美利坚十三州一致通过的宣言”,但也可以是“美利坚十三国一致通过的宣言”。
问题就出现在英文单词state上,这个词本来意思就是政治框架之下的一个国,杰斐逊老先生在这篇《独立宣言》的结尾,也明确说到,“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独立国家有权去做的一切行动”,这里的国家,杰斐逊使用了复数,并且使用了它们,而不是它或者我们。
那这说明什么呢?只说明了一件事,无论是大陆议会,还是杰斐逊老先生,他们都没有明确说明,要求独立的到底是一个由十三个殖民地组成的联邦国家,还是十三个独立的国家。
甚至我认为,他们的偏向还是十三个国家,也就是当时在大陆议会里有代表的十三个北美殖民地,每一个都被认为是一个国家,但为了力量的强大,他们不得不选择了联合,也就是the united states,十三国联合体。
可就是这种含糊其辞的说法,给后来的美利坚合众国带来了隐患,一直到几年之后的制宪会议,关于美国到底是一个国家,还是十三个国家的联合体,也是一笔糊涂账,这个问题一直到1787年才解决。
三
无论如何,既然第二届大陆议会决定了《独立宣言》是战斗檄文,那十三个州的代表就要去签字生效,这道法律程序也是必须走的,第一个签名是大会主席,约翰•汉考克,你想不到的是,这个走私贩子还是一位书法家,签名华丽之极,以至于现在美国形成了一句俗语,那就是形容谁的签名好看庄重正式,都会带着夸张的表情说一句,这堪比约翰的签名。
在我们的想象之中,这么重要的文件,这么重要的时刻,代表们应该是庄严肃穆地排着队上去签名的,可实际上,这场签名活动是断断续续的,一直持续到8月2日,其中还有两个代表因为反对独立,拒绝签名,最后一共有56名代表在《独立宣言》上签下了名字。
更加不严肃的是,如此重要的一个文献,在我们来看,那还不得精心保管,不弄个镶嵌了宝石的黄金盒子埋在地下都有点儿大不敬,可是事实是,杰斐逊五个人最初完稿的那份原始手稿在签字仪式结束之前就不见了,估计是被保洁阿姨当废纸扔了,保留下来的只有后来被秘书誊写的签名版本,现存在美国国家档案署。
至于说这个《独立宣言》的内容,那和努尔哈赤对大明王朝的控诉基本没啥两样,它其实就说了两件事,第一,俺们要独立,第二,那个叫乔治的家伙是如此这般那般地压迫我们,我们是实在没办法了才要造反的。
原文也不长,有兴趣的同学呢,可以上网找来看看。下面呢,我只想针对《独立宣言》里的两句话发表一点不同的看法。
至于说哪两句话,什么看法,我是枫落白衣,我们下集再聊。
这个签名是枫体么
书法家大走私贩子汉考克
己经听N遍了。
每集的时间太短,最好是15分钟到20分钟一集。
我来了
枫落白衣的《中国史话》出书了,精装签名版,当当京东天猫有售卖
👍
托马斯杰斐逊,牛!
喜欢枫落白衣老师,2021.0221睡前打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