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物权编修改部分(3)用益物权

5、物权编修改部分(3)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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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冰雪一剑_ej

    一个教人学法的,每天都告诉学员政府如何黑,合适吗?

    13338583smi 回复 @冰雪一剑_ej: 是不是不在于说不说

  • 芝芝可可

    老师真敢讲,哈哈,我们就敢听~

  • 紫玉君

    居住权既然不能继承和转让,那为什么可以通过遗嘱转移呢?

    说一_s7 回复 @紫玉君: 居住权不能被继承和转让,所有权人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

  • 听友203449332

    居住权与抵押权如何共存?如果断供了,银行怎么办?

  • 芝芝可可

    脑子没进水的人一般都不会想给人设居住权,除非两人有点啥~

    芝芝可可 回复 @芝芝可可: 这种居住权设置,估计儿女也不一定会愿意的,如果真正处的好的后爹后妈,设这种权利可能是个保障,处的不好的,设这种权利大概会加剧矛盾~

  • 潘朵拉爱文学

    太搞笑了,哈哈,笑死了

  • 听友79374569

    废话好多啊,急死我了听着

  • 听友96619822

    老师太敢讲了土地使用权到期还要交钱

  • 雨的脚

    巨额收益很多都放在基建上了,如果没有这些收益,那么将是破破烂烂

  • 苏的三次方

    土地制度真的是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