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基于劳动关系的人身性、隶属性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恪尽忠诚义务,应当维护、增进而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者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忠诚义务,损害用人单位利益,不宜在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调整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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