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遗弃继子女的行为会构成遗弃罪吗?

继父母遗弃继子女的行为会构成遗弃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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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哥和小花结婚后,育有一子小强,小强是智障人, 2012年强哥和小花离婚,小强由强哥抚养,2013年强哥与小美结婚,小强随二人共同生活。2014年,小美私自将小强送上北京的客车,小强在北京流浪,直至2015年被家人找回。强哥因此与小美离婚,并以小美犯遗弃罪提出控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那么,小美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吗?

(一)  分析  

以上的故事是涉及成年智障人的监护问题及继父母子女的监护关系。

小强是智障人,是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被监护与扶养。继父母子女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父母对子女不进行扶养,或继承子女对父母不进行扶养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继母的小美逃避对继子应尽的扶养义务,将其遗弃,虽之后其与强哥离婚,与小强亦自动解除扶养关系,但并不因此否定其在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特定义务。

也就是说,小美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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