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情人挑衅妻子杀死小三 再审改判妻子不具有防卫性质获刑7年!

被丈夫情人挑衅妻子杀死小三 再审改判妻子不具有防卫性质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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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冷兰是否是在情人持菜刀准备伤害她的时候,才进行反杀?在这一事实存在疑点的情况下,是否该认定冷兰是正当防卫?您怎么看?


嘉宾:王平聚


刑法学教授


清华大学博士


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林徽茵_22

    应该把出轨的男的也捅了才对

  • 江南的柳

    死就死了吧,该死

  • 亲爱的采

    举证责任在公证人,不在被告,学到啦

    彤云zzz 回复 @亲爱的采: 是公诉人

  • 侓帅落叶

    该杀,太嚣张了

  • ylbb_25

    这个好像有问题吧

  • 王岭_ok

    我拿着水果刀去别人家。然后把别人捅死。我算正当防卫?

    九冰1203 回复 @王岭_ok: 是啊,按这个律师的意思是这样的,全屏你一张嘴说,除非他家有录像或者有人见证,否则公诉人不能证明不是正当防卫就得从无,你记得给尸体手上拿把刀

  • 附近的人_4y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这是基本原则啊

  • 呆若木耶_

    疑罪从无

  • 侓帅落叶

    有罪推定,疑罪从无。再审错了可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