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有钱不能任性——注册资本不得任意减少,也不可随意增加

第31期:有钱不能任性——注册资本不得任意减少,也不可随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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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不得任意减少,可能大多数人都会理解,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但我们会觉得很多事情是“多多益善”,为什么注册资本却不能随意增加呢?这是从保护公司股东的角度考虑的。一个公司设立之初,一般是由若干情投意合的股东在协调了各方利益之后达成共识设立的。每个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是在股东们认真权衡了其对公司控制、监督或自身财力之所及等等众多因素之后定下的。在公司成立后,如果那些有钱任性的股东可以随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则会打破当初设计的股东之间的平衡,如果想维持持股比例,其他股东就都得跟着增资,但钱少的就只能认命,眼看着自己的股权比例缩小,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或监督权利,中小股东的利益将被坑害。因此《公司法》第43条、103条分别要求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都得经过公司绝对多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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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85109492

    掌握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仍然可以强制增资

  • 听友82106008

    精准

  • 听友40475621

    说到底还是大股东说了算

  • 律政小叔

    增减资合分散变形式改章程

  • 听友28634185

    张律棒棒哒

  • 听友28634185

    张律棒棒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