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集 中国的历史
要明白一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先要知道它的“事实”。考究人类社会已往的事实的东西很多,比如(一)人类的遗骸,(二)古物(无论工艺品、美术品、建筑物),(三)典章制度、风俗习惯等都是。
记载往事的书籍,不过是其中的一种。然而最完全最正确的,究竟要推书籍。所以研究历史,仍得以“史籍”为中心。
我们中国的史籍,究竟怎样?我且举两种史籍分类的方法,以见其大概。
一种是清朝的《四库书目》,这是旧时候“目录之学”中最后的分类。
《四库书目》中的史部包括十五类,接下来我们分类来解释。
第一类:正史,大家耳闻能详,主要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代表史书有二十四史。
第二类:编年,最常见如《资治通鉴》。
史书的两大体裁,一是纪传体,一是编年体。这两种体裁各有优势,纪传体虽然生动,但缺点很明显,往往容易出现内容重复的现象,描述发生在同时期的事件时,很难体现出相互之间的关联。编年体虽然时间概念很强,但是很破碎。
因此后来便出现了另一体裁,取两家之长,补两家之短,形成了很独特的叙述方式,即第三类纪事本末。
纪事本末是先将重要的事件分门别类,形成独立的篇章,然后按照时间顺序,详述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结果。
这个体裁出现于宋代。有个叫袁枢的人,很喜欢读《资治通鉴》,但是"苦其渊博",虽然觉得写得好,但内容太杂。于是他就"区别其事,而贯通之",把同一事件的相关内容从不同的时期里提出来,然后连贯叙述成一个整体。他把各个事件的叙述合在一起成书,取名为《通鉴纪事本末》。这部作品共42卷,记录了239件事,时间可上溯至三家分晋,下至后周世宗时期。
这本书被一个官员进献给宋孝宗。宋孝宗赞不绝口,感叹“治国之道,都在这本书里。”
自此,纪事本末成为一种主流的史书体裁。
第四类:别史,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创始于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用以著录"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的书。
第五类:杂史:是记载一事始末、一时见闻或一家私记史书。多由私人撰写,创始于《隋书·经籍志》。
第六类:诏令奏议:诏令是上告下者的文书,奏议是下告上者的文书。
第七类:传记,包含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
第八类:史钞,是改编或删削众史的史书
第九类:载记:记载不属于正统王朝的割据政权的事迹。汉·班固作史时最早提到载记。
最典型的例子是晋代的著作,郎乐资撰写的《山阳公载记》。山阳公是汉献帝逊位后曹魏赐予的封号。
后来,"载记"的涵义逐渐固定下来,不再用来指被废黜的帝王之史,而用来指称那些曾立名号而又被斥为僭(jiàn )伪者的历史记载。按今天接地气的说法,载记是关于“乱臣贼子”的历史。
第十类;时令
顾名思义,时令指的是古人关于五行时令、四时节令的记载。
第十一类:地理,包含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记、杂记、游记、外记。
第十二类:职官,包含官制和官箴(zhēn)。
官制很好理解。
《官箴》是古代中国居官格言之类的著作。共一卷,由宋代吕本中撰写,全书共三十三条箴言。书首就写明,清、慎、勤三字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
而中国最古老、有文字记载、垂训千古的官箴,大约出现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的春秋时期。其中最著名的,要算《虞(yu)人之箴》。
据《左传》襄公四年的记载,《虞人之箴》是因一个叫辛甲的史官推崇,而闻名于世。
辛甲是殷朝亡国之君帝辛、人称纣王的史官。纣王也曾有所作为,平定东夷,将中原文化传播到淮河、长江流域等。但自从宠爱妃子妲己后,纣王便在淫乱暴虐的路上渐行渐远。辛甲屡加劝谏,纣王都未纳谏。
据《史记》记载,纣王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但位居三公的两人下场凄凉。
九侯被处以醢(hǎi )刑,就是被剁成了肉酱。鄂侯为九侯鸣不平,与纣王辩白,纣王杀鄂侯,把他的肉烤成了肉干。
西伯昌暗下哀叹,被佞(ning)臣告发,遭纣王囚禁。西伯昌身边的贤臣,投纣王之好,进献美女、奇物、善马,西伯昌才得以逃出生天。
西伯昌逃脱后,修德行善,诸侯大多背叛纣王而归顺了西伯昌。史官辛甲也在其列。
西伯昌就是后世所称的周文王。他的儿子周武王推翻纣王暴政,建立西周。
辛甲在西周任太史,人称辛尹。辛尹在任期间,创导百官"官箴王阙(què)",以针砭国君缺失为己任。他深感殷鉴不远,应该以史为镜,以免历史悲剧重演。
百官都响应他的召唤,递交官箴。
辛甲最看重的,正是《虞人之箴》。虞人指的是古代掌管山泽苑囿(yòu)的官员。
《虞人之箴》不过六十余字: "茫茫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yōu)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国恤,而思其麀(yōu)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
这段箴言大概是说:
大禹皇帝足迹所至,把辖地画为九州,又开启水陆通道,让百姓住有所居,还有祖庙供祭祀。牲畜兽禽,也有丰茂的草原生息繁殖,与百姓和谐相处,互不打扰。夷羿本是夏之部落首领,弑夏登上王位,贪恋渔猎,把国家忧患放在脑后,却迷恋捕杀公兽母兽。用武力过度杀生,会损害国家的元气。作为兽臣,斗胆劝诫国君不要这样。
第十三类:政书,是主要记载典章制度沿革变化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专书。包含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六个子类。
政书一般分两大类,一为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书,名称中一般有"通"字,如《通典》、《通志》、《文献通考》等;一为记述某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断代式政书,称为会典、会要,如《唐会要》、《元典章》等。
第十四类:目录,包含经籍和金石
第十五类类:史评,是以评论史类或史籍为宗旨的著述。一般认为始于刘知几《 史通》。史评范围包括:评史事、评史书、评史法、评史家、评编纂等。
除了《四库全书》的分类方法,第二种史籍分类的方法,是近代的《新史学》,略微参考了一些新科学思想。这种分类包含: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杂史、传记、地志、学史、史论、附庸共十类。在此,不再赘述。
以上两种分法,吕老认为都不十分正确。
吕老以为历史的书,从内容上分起来,不过记载,注释,批评,三种。其中又以记载为主,必须有了记载,批评和注释才有所依附,这三类是主从的关系。
历史书所记载的事实,从前的人,把它分做治乱兴亡和典章制度,两大类。
这两个名词,吕老认为都不妥当,但是一时又没适当的名词,就姑且沿用了。
吕老认为治乱兴亡这类可称为“动的史实”,典章制度则可称为“静的史实”。
正史中的“纪”、“传”,是记前一类事实的;“志”是记后一类事实的;二者又都可出之以“表”,以图减省;所以正史可称为“纪传表志体”。
各种历史,要算“纪传表志体”最为完全(所以从前把它立于学官,算做正史)。
编年和纪事本末,是专记治乱兴亡的事实。政书是专记典章制度的事实。从研究上说,编年体最便于“通览一时代的大势”;纪事本末体,最便于“钩稽一事的始末”;典章制度一类的事实,尤贵乎“观其会通”;所以正史、编年、纪事本末、政书这四种书在研究上都是最重要的:因其都能“网罗完备”,而且都有一个“条理系统”。
其余的书,都只记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是许多零碎的事实),只能称为“未经编纂的史材”,专门研究,都是很有用的,初学者建议暂时从缓。
我们中国是个文明开化极早之国,历史一类的书,真是汗牛充栋;其余各种材料,却也不少(譬如钟鼎碑刻和其余各种古器物,都有合于前说的古物一类。各地方特别的风俗,特别的方言,都有合于前说的风俗习惯、典章制度一类);可惜科学不甚发达,没有能够将之严密整理罢了。这就是今后学者的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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