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操第六(下)(原文)

风操第六(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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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操第六(下)

【评析】
《风操》篇论述了封建士大夫的门风节操。作者从传统的经学出发,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地论述了对孝、名讳、称谓等流行风尚的看法。作者认为讲究门风节操是时代和社会的要求,但是为了个人的荣誉或者名声而废弃了公务,远离了庶物是非常不可取的,是值得批判的。

【原文】
《礼·间传》云:"斩缞[1]之哭,若往而不反[2];齐缞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3];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也。"《孝经》[4]云:"哭不偯[5]。"皆论哭有轻重质文之声也。礼以哭有言者为号[6];然则哭亦有辞也。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山东[7]重丧,则唯呼苍天,期功[8]以下,则唯呼痛深,便是号而不哭。
【注释】
[1]斩缞:丧服的一种。旧时依据与死者关系亲疏,丧服分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斩缞是丧服中最重的一种,服期三年。
[2]往而不反:比喻,只想哭得一死了之。
[3]三曲而偯:形容拖着长腔哭声不止。偯,哭的余声。
[4]《孝经》:儒家经典之一。
[5]哭不偯:意思是说,哀哭不拖余音。
[6]礼:此处指丧礼。号:大声哭。
[7]山东:太行、恒山以东,即河北之地。
[8]期功:丧服等级中服期为一年的大功和小功。
【译文】
《礼记·间传》上说:"披戴斩缞孝服的人,一声痛哭便至气竭,仿佛再回不过气来似的;披戴齐缞孝服的人,悲声阵阵连续不停;披戴大功孝服的人,其哭一声三折,余音犹存;披戴小功、缌麻孝服的人,脸上显出哀痛的表情也就可以了。这些就是哀痛之情通过声音表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孝经》上说:"孝子痛哭父母的哭声,气竭而后止,不会发出余声。"这些话都是论说哭声有轻微、沉重、质朴、和缓等各种区别。按礼俗以哭时杂有话语者叫做号,如此则哭泣也可带有言辞了。江南地区在丧事哭泣时,经常杂有哀诉的话语;山东一带在披戴斩缞孝服的丧事中,哭泣时,只知呼叫苍天,在披戴齐缞、大功、小功以下丧服的丧事中哭泣时,则只是倾诉自己悲痛如何深重,这就是号而不哭。

【原文】
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1]之;除丧,虽相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北俗则不尔[2]。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3]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4]诣其家。
【注释】
[1]绝:断绝往来。
[2]尔:如此,这样。
[3]轻服:五种丧服中较轻的几种,如大功、小功、缌麻之类。
[4]名:名刺。等于现在的名片。
【译文】
江南地区,凡是遭逢重丧的人家,若是与他家相认识的人,又同住在一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前去吊丧,丧家就会同他断绝交往。丧家的人除掉丧服,与他在路上相遇,也要尽量避开他,因为怨恨他不怜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路遥远而没能前来吊丧者,可以写信来表示慰问;不来信的,丧家也会一样对待他。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是来吊丧者,除了主人之外,对不认识的人都不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到灵堂去吊丧,改天准备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问。

【原文】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1],朝见二宫[2],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3]。裴政[4]出服,问讯武帝[5],贬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6]不死也。"
【注释】
[1]释服:与下文"出服"义同,是说丧期已满,除去丧服。
[2]二宫:此处指帝王与太子。
[3]抑退:贬退降谪。
[4]裴政:隋朝人,字德表。仕梁,以军功封夷陵侯;仕隋为襄阳总管。善于从政,令行禁止,被称为神明。著《承圣实录》一卷。
[5]问讯武帝:遵循佛教礼节朝觐梁武帝(因梁武帝信奉佛教)。
[6]裴之礼:裴政之父。字子义,南朝梁人。任西豫州刺史,历位黄门侍郎。卒于少府卿,谥曰"壮"。
【译文】
梁朝的大臣,他们的子孙刚脱去丧服,去朝见皇帝和太子的时候,都应该哭泣流泪;皇帝和太子会因此感动而改变脸色。但也颇有一些肤色丰满光泽,没有一点哀痛感觉的人,梁武帝看不起他们的为人,这些人大多被贬退降谪。裴政除去丧服,行僧礼朝见梁武帝的时候,身体十分瘦弱,形容枯槁,当场痛哭流涕,梁武帝目送着他出去,说:"裴之礼没有死啊。"

【原文】
二亲既没,所居斋寝[1],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2],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3]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4],为扬州刺史,镇寿春[5],遇害。构尝与王松年[6]、祖孝徵数人同集谈宴。孝徵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7]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吴郡[8]陆襄,父闲被刑[9],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10]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啖炙。豫章[11]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注释】
[1]斋寝:斋戒时居住处。
[2]顿丘:旧时郡名。西晋泰始二年(公元266年),治所在顿丘(在今河南清丰西南)。李构:字祖基,北朝北齐人。少以方正见称,袭爵武邑郡公。齐初,降爵为县侯,位终太府卿。
[3]广州:州名。三国时吴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分交州置州。治所位于番禺(今广州市)。
[4]奖:即李奖,字遵穆,北朝后魏人。自太尉参军累迁相州刺史,元颢人洛,兼尚书左仆射,慰劳徐州,遂被害。
[5]寿春:旧时县名。秦置。治所位于今安徽寿县。东晋改寿魏晋南北朝为扬州、豫州、南豫州及淮南郡、梁郡治所。
[6]王松年:北朝北齐人。年少知名。文襄临并州,辟为主簿,孝昭帝擢拜给事黄门侍郎。孝昭帝死后,迁升散骑常侍,食高邑县侯。
[7]截画人:斩断画的人像。
[8]吴郡:郡名。楚汉之际分会稽郡置,汉武帝后废。东汉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复置。治所位于吴县(在今苏州市)。
[9]闲:陆闲,陆襄之父。字遐业,南朝南齐人。官至扬州别驾。永元末,因刺史作乱未报,遭诛杀。
[10]掐摘:用手掐断菜蔬以代替刀切。
[11]豫章:旧时地名。《晋书·地理志》载,"豫章郡属扬州"。
【译文】
父母亲逝世以后,他们生前斋戒时所居住的屋,儿子和媳妇都不忍心再进去。北朝顿丘郡的李构,他母亲刘氏死后,她生前所住的屋子,李构终身把它锁闭,不忍心开门进去。李构的母亲,是宋广州刺史刘纂的孙女,所以李构依然得到江南风教的熏陶。他的父亲李奖,是扬州刺史,镇守寿春,被人杀害。李构曾经与王松年、祖孝徵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谈天。孝徵善于画画,又有纸笔,就画了一个人。过了一会儿,他因为割取宴席上的鹿尾,就开玩笑地把人像斩断给李构看,但并没有别的意思。李构却悲痛得变了脸色,起身乘马而去了。在场的人都感到惊诧不已,却猜不出其中的原因。祖孝徵后来醒悟过来,才对此深感不安,当时却很少有人能理解的。吴郡的陆襄,他的父亲陆闲遭到刑戮,陆襄终身穿布衣吃素餐,即便是生姜,如果用刀割过,他都不忍心食用;做饭只用手掐摘蔬菜供厨房之需。江宁的姚子笃,因为母亲是被火烧死的,所以他终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的熊康,父亲因酒醉后被奴仆杀害,所以他终身不再尝酒。然而礼是因为人的感情需要而设立的,情爱则可依据事理而断绝,假如父母亲因为吃饭噎死了,也不至于因此绝食吧。

【原文】
《礼经》[1]: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2]。政[3]为常所讲习,雠校[4]缮写,及偏加服用[5],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6],为生什物[7],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8],惟当缄[9]保,以留后世耳。
【注释】
[1]《礼经》:此处指《礼记》。
[2]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这段话见《礼记·玉藻》。原文较长,节其要点。意谓,父亲遗留下来的书籍,母亲用过的口杯,子女感到上面有父母的手泽与口泽,就不忍心阅读和使用。
[3]政:通"正"。只。
[4]雠校:又作"校雠"。即校勘。
[5]服用:使用。
[6]坟典:旧时"三坟、一典、八索、九丘"都是书名。在这里为书籍的代称。
[7]为生:营生。什物:常用器物。
[8]散逸:分散丢失。
[9]缄:封闭。
【译文】
《礼经》上讲:父亲留下来的书籍,母亲使用过的口杯,子女感受到上面有父母的气息,则不忍心阅读或使用。只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生前经常用来讲习,校对缮写以及专门使用的,有遗迹可引发哀思罢了。如果是经常用的书籍,以及各种日用品,哪能全部废弃呢?父母遗物既然不阅读使用,就不要让它们散失,应该封存保护,以留传给后代。

【原文】
魏世王修[1]母以社日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2]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馀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注释】
[1]王修:字叔治,三国北海营陵(位于今山东昌乐东南)人。曾附袁绍,后归曹操,历任魏郡太守、大司农、郎中舍、奉常等职。
[2]伏腊:即伏日、腊日。这里专指三伏中祭祀的一天。
【译文】
魏朝王修的母亲由于是在社日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怀思念母亲,特别哀痛。邻居们听说这件事后,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动。现在,父母亲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些节日,以及忌日前后三天,忌日晦日的前后三天,除了忌日这天外,凡在上述的日子里,仍然应对父母亲感怀思慕,与别的日子有所不同,应该做到不参加宴饮、不听声乐以及不外出游玩。

【原文】
刘縚、缓[1],兄弟并为名器[2],其父名昭[3],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4]。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5]之子,傥[6]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
【注释】
[1]刘縚、缓:南朝梁文士刘昭之子刘縚、刘缓。刘縚,字言明。精通《三礼》,大同年间任尚书祠部郎,不久去职,不复仕途。刘缓,字含度。历任湘东王记室,当时西府盛集文学,刘缓居其首。
[2]名器:知名之器,即"名人"。旧时称"人才"为"器"。
[3]昭:刘昭,字宣卿,南朝梁平原高唐人。幼安静敏悟,通老、庄,及长,勤学善著文,官至郯县令。
[4]刘字之下,即有昭音:繁体字"癆",上从"卯",下从"癇","癇"音正与"昭"同。意思是说,这是同音异字,应该避忌。
[5]赵壹:东汉辞赋家。字元叔,汉阳西县(位于今甘肃天水南)人。灵帝时为上计吏入京,为袁逢、羊陟等所礼重。曾作《刺世疾邪赋》。原有文集,已失传。
[6]傥:同"倘"。如果,假如。
【译文】
刘縚、刘缓两兄弟,都是名人,他们的父亲名叫昭,所以两兄弟便一辈子都不写照字,只是按照《尔雅》用癈来代替。然而凡文字与人的正名相同,当然应该避讳;如行文中出现同音异字,就不应该全都避讳了。刘字的下半部分就有昭的音。吕尚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上"字;赵壹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一"字,便会一下笔就犯难,一写字就犯讳了。

【原文】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急切。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1]。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呼?《苍颉篇》[2]有癉字,训诂[3]云:"痛而癊也,音羽罪反[4]。"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5]音于耒反,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
【注释】
[1]祢:父亲死后在宗庙中立主之称。
[2]《苍颉篇》:字书。秦朝丞相李斯著。今失传,后人有辑本。
[3]训诂:解释古书字义。又作"诂训"、"训故"、"故训"。
[4]反:即"反切"。传统的一种注音方法,用两个字拼合成一个字的音,上字取声,下字取韵和调。
[5]《声类》:韵书。魏左校令李登著。已失传。
【译文】
人有忧患疾病,就呼喊天地父母,从古至今就是这样。现在的人讲究避讳,处处事事比古人来得严格。而江东的士族庶族,悲痛时就叫祢。祢是已故父亲的庙号,父亲在世不能叫庙号,父亲死后怎能随便呼叫他的庙号呢?《苍颉篇》中有癉字,《训诂》解释说:"这是痛苦时发出的声音,发音是羽罪反。"现在北方人悲痛时就这样叫。《声类》注这个字的音是于耒反,现在南方有人要悲痛时就这样喊。这两个音随人们的乡俗而定,都是可行的。

【原文】
梁世被系劾[1]者,子孙弟侄,皆诣阙[2]三日,露跣[3]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癋[4]粗衣,蓬头垢面,周章[5]道路,要候[6]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7],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8],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9]者,皆为怨仇,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10]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11],其兄溉[12]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注释】
[1]系劾:囚禁论罪。
[2]诣阙:赴皇帝的殿廷。
[3]露跣:披散着头发,光着脚(以示谢罪)。
[4]癋:草鞋。
[5]周章:惶恐徘徊。
[6]要候:"要",通"邀"。半路截拦等候。
[7]徒隶:旧称在狱中服役的犯人。
[8]不敢宁宅:不敢安居家中。
[9]狱户:狱门。即监狱。
[10]到洽:字茂洮,南朝梁彭城武原人。少聪敏,有才学,工诗赋。累迁御史中丞。为官刚直,不徇私情。
[11]刘孝绰: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小字阿士,字孝绰。幼聪慧,七岁能为文,被称为神童。历官尚书水部郎,累迁秘书丞。因携妾入官府,弃老母于下宅,被劾奏免官。
[12]溉(gài):即到溉,到洽兄。字茂灌。少孤贫,聪敏,有才学。后因疾失明。
【译文】
梁朝被拘囚弹劾的官员,他的子孙弟侄们,都要赶赴朝廷的殿廷,在那里整整三天,免冠赤足,陈述请罪,如果子孙中有做官的,就主动请求解除官职。儿子们则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头垢面,惊恐不安地守候在道路上,拦住主管官员,叩头流血,申诉冤枉。如果被发配去服苦役,他的儿子们就一起在官署门口搭上草棚,不敢在家中安居,一住就是十来天,官府驱逐,才退离。江南地区各位宪司弹劾某人,案情虽然不严重,但如果某人是因教义而受弹劾之辱,或者因此被拘囚而身死狱中,两家就会结下怨仇,子孙三代都不相往来。到洽当御史中丞的时候,开始想弹劾刘孝绰,到洽的哥哥到溉与刘孝绰关系友善,他苦苦规劝到洽不要弹劾刘孝绰而没能如愿,就前往刘孝绰处,流着泪与他分手。

【原文】
兵凶战危[1],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2],将军凿凶门[3]而出。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4]自居,不宜奏乐宴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饰玩,常为临深履薄之状焉。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5];世子方等[6]亲拜中兵参军李猷焉。
【注释】
[1]兵凶战危: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
[2]天子丧服以临师:皇帝身穿丧服视察军队(表明军情紧迫)。
[3]凶门:旧时将军出征时,凿一扇向北的门,由此出发,以示必死的决心,叫"凶门"。
[4]贬损:屈节,贬抑。此处是约束的意思。
[5]不豫:旧称帝王有病。
[6]方等:即梁元帝萧绎之子萧方等。
【译文】
兵者凶器,战者危事,皆非安全之道。古时候,天子穿上丧服去统领军队,将军凿一扇凶门然后由这里出征。某人的父祖伯叔如果在军队里,他就要自我约束,不谊参加奏乐、宴会以及婚礼冠礼等吉庆活动。如果某人被围困在城邑之中,他就应该是面容憔悴,除掉饰物器玩,总要显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模样。如果他的父母病重,那医生虽然年少位卑,他也应该向医生哭泣下拜,以此求得医生的怜悯。梁孝元帝在江州的时候,曾经生病,他的大儿子方等就亲自拜求过中兵参军李猷。

【原文】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1],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2]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友[3]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4],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5]。
【注释】
[1]敌:相当,匹配。
[2]一尔:一旦如此。
[3]父友:父之所交往,父辈朋友。
[4]昆季:兄弟。长为昆,幼为季。
[5]结父为兄:与父辈结为兄。托子为弟:与子侄辈结为弟。
【译文】
四海异姓之人结拜为兄弟谈何容易。必须是志向道义都相配,对朋友始终如一的人,才能够加以考虑。一旦与人结为兄弟,就要让自己的孩子向他伏地下拜,称他为丈人,表达孩子对父亲朋友的尊敬。自己对结拜兄弟的父母亲,也要施礼。我常常见到一些北方人,很轻率地对待此事,两个人陌路相逢,便结为兄弟,只问问年龄看看外貌,也不斟酌一下是否妥当,以致有把父辈当成兄长,把子侄辈当成弟弟的。

【原文】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餐,以接白屋[1]之士,一日所见者七十余人。晋文公以沐辞竖头须[2],致有图反之诮。门不停宾,古所贵也。失教之家,阍寺[3]无礼,或以主君寝食嗔怒,拒客未通[4],江南深以为耻。黄门侍郎裴之礼,号善为士大夫,有如此辈,对宾杖之[5];其门生[6]僮仆,接于他人,折旋[7]俯仰,辞色应对,莫不肃敬,与主无别也。
【注释】
[1]白屋:用茅草盖的屋,旧时也指没有做官的读书人住屋。
[2]晋文公(前697—前628):春秋时晋国国君。名重耳。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即位后整顿内政,增强军队,战胜楚军,大会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竖头须:宫中一个名叫头须的小臣。
[3]阍寺:阍人和寺人。此处统指守门人。
[4]未通:不予通报。
[5]有如此辈,对宾杖之:发现家中有慢待宾客的仆人,就当着客人的面用棍棒打他。
[6]门生:此处指家中使役之人。
[7]折旋:曲行。旧时行礼时的动作。
【译文】
先前,周公宁愿随时中断沐浴、用餐,以接待来访的贫寒之士,一天之内曾经接待了七十多人。而晋文公以正在沐浴为借口拒绝接见下人头须,以致遭来"图反"的嘲笑。家中宾客不绝,这是古人所看重的。那些没有良好教养的家庭,看门人也没有礼貌,有的看门人在客人来访时,就以主人正在睡觉、吃饭或发脾气为借口,拒绝为客人通报,江南人家深以此事为耻。黄门侍郎裴之礼,被称作士大夫的楷模,假如他家中有这样的人,他会当着客人的面用棍子抽打。他的门子、童仆在接待客人的时候,进退礼仪,表情言辞,没有不严肃恭敬的,与主人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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