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目平视为“见”
繁写的“见”字由两部分组成。上面是“目”,就是眼睛,下面是“儿",也就是人。这是个会意字,表明用眼睛看的人。
甲骨文的“见”字,以夸张手法画出一个半跪着的人,正睁大眼睛在看。这眼睛特别传神,突出了“见”中看见的意思。
金文中的“见”字更是炯炯有神,那道目光似乎已锁定了他要寻找的目标,“见”的本义看见更加突出了。
后来的“见”字,似乎把“目”字扶正,由横的转成竖的,下面仍是个“人”。简化字把“人”夸大,“目”和“人”合而为一了。
古代“目”字的眼神不是仰视,不是斜视,也不是俯视,而是平视。这平视表示看见了,若仰视就是“望”,望一眼,不等于见到了。不是么?你朝前望望,没有目标,脑海里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而“见”却表明你已看到了你所要看的事物,印象深刻。它们的区别就在于“望”是视而不见,而“见”是眼见为实。
正因为“见”的本义是看到、看见,所以又引申为接触、遇到的意思,如:这种药怕见光、见风就是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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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也有看得出, 显得出的意思,如:日久见人心、 见效。还有会见、见面的意思,如:接见、见你一面。还表示对事物的看法、意见,如:主见、成见、见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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