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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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billy2012

  • 海潮生月

    代偿原理:互补原理,等效原理,非等效原理。代偿必须弥补存在度递弱,它只在某个点以上区间实现为存在,但过一段时间就会因无法弥补存在度递弱而发生层位跃迁。 存在阈的平衡永远都处于不断破立更新,越后衍存在越难平衡!一种解释在某个时点或空间上是成立的,而一旦置换条件改变地点,曾经貌似不正确的也能成立了。 也能看到为什么不同行业的人解决问题因思维方式差异而又存在了“遮蔽”性。

  • 费思

    可是我们所缺陷的又不止一个,代偿的方面或方法不同,可能种类就不同吧?如处理同一个问题,不同人解决不同问题,用不同方法,结果会不同,但问题都暂时解决了。但随后发展的方向却不同了。

    东江游子 回复 @费思: 是的,每一个细节或者动作都会影响今后的走向

  • 费思

    分析存在性须从代偿谈起 存在度是深在而隐藏的自私性基础 存在法又是给予所失自补之后的上层建筑 代偿就成为联系二者的中间环节和机制载体。 代偿比转化具体,与补偿相似。 不等价是存续存在的前题。 代偿效价存在着真实与虚假效价的奇特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