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09终始第九

黄帝内经灵枢09终始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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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灵枢-终始第九

【提要】
    本篇重点介绍了在进行针刺治疗时,首先要认识脏腑阴阳、经脉气血运行的终始及脉象的变化,然后定出补泻治法。并指出针刺效果应以针下得气、脉象调和为标准,治疗时注意循经取穴,由浅入深,开闭针孔,以达到阴阳调和的目的。同时指出,上病取下,下病取上,局部取穴,都应根据体质、季节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治法。最后,说明针刺十二禁及各经所见死证。——《灵枢经校释》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原文】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
    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愈,可饮以至剂①,如此者弗灸。不已②(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
    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一盛而躁③,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④,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⑤,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④,气和乃止。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④,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④,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④,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躁而取之上④,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阳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泆(yì),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矣。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
    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泻(又作“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
    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腘。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春气在(豪)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不分⑥,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
    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
    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又作“步”)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⑦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粗工不察⑧,是谓伐身,形体淫泆⑨,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瘈瘲,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
    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
    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
    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
    厥阴终者,中热嗌干⑩,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
    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燋(qiáo,同“憔”)①①而终矣。

    【注】圣立studying整理修订于2019年11月。其中,①原网载“不可饮以至剂”,修订为“不愈,可饮以至剂”;②原网载“不巳”,修订为“不已”;③原网载“厥阴一盛而躁”,修订为“一盛而躁”;④原网载“疏取之上”,修订为“躁取之上”(根据《太素》卷十四“人迎躁而上行”修改);⑤原网载“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修订为“泻足太阳而补足少阴”;⑥原网载“精气之分”,修订为“精气不分”;⑦原网载“如行千里”,修订为“如行十里”;⑧原网载“粗工勿察”,修订为“粗工不察”;⑨原网载“形体淫乱”,修订为“形体淫泆”;⑩原网载“中热溢干”,修订为“中热嗌干”;①①原网载“皮毛憔”,修订为“皮毛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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