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一单元1501的钥匙,竟然打开了二单元1504房间的门,结果引发离奇强奸案。
提醒大家,开着灯要安全些。。。
嘉宾:唐珂律师
云南美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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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都不冤,正儿八经的强奸
给女的200元,性质就变了
不哭不哭小岛 回复 @阿江_Tr: 不是东西
解读的太过繁琐细微,被告人明知进错了房间,非经允许进去,肯定是带着一定非法目的,看着床上一女的,进而就是想发生性关系。同时,发生关系之前,也没声明自己身份。按一般常理,被告人也只是狡辩,哪个女的会跟不认识的人见面就上床的?再说,黑灯瞎火的,也不算见面吧
这个女的也是让人服了
男人不要打歪心思,得为自己行为负责
女的肯定是愿意的,也知道不是自己的男友。只不过是男的没满足她 不爽就告你强奸
身材,胖瘦,那方面都不一样,发生关系,我觉得这女的是自愿的
进入房间全程无对话?
只要女的不愿意,我感觉都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