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药师经—十门通经
(二)「如来」者,乃佛十种通号之一,仿同古佛名号也。后佛如先佛之再来,故名如来。又本觉名如,始觉名来,始本不二,名曰如来。分三:初料拣,次正释,后合释。
今初,四句料拣:
(1)如而不来,声闻也;(2)来而不如,众生也;(3)不如不来,阐提也;(4)能如能来,诸佛也。诸佛身智皆同,即药师如来也。
次正释,复二:初约三身,次约五教。
初三身者,法、报、化也。成实论云:「乘如实道,来成正觉。」应身如来也。转(法)轮论云:「第一义谛名如,成等正觉名来。」报身如来也。金刚经云:「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法身如来也。
二约五教者,小、始、终、顿、圆也。
楞伽云:「如来者,依解脱说。」小教变化法身如来也。如来解脱非异非不异。若异者,如来便与色相相应,色相相应即是无常。若不异者,修行者见应无差别,然有差别故非不异。
又云:「以清净慧,内证法性而得其名,非以心意意识、蕴界处法妄习。」始教功德法身如来也。若以离念明智证真常法而言,因证智是常,如来也是常,所以又应说如来是常。诸佛如来内证圣智,恒常清净不变,其若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如,法体不易,遍于一切二乘外道所得法中,不是空无,仅是愚痴凡夫不能了知而已。如来者,乃是以清净智慧内证法性而得其名,非以心意识蕴界处诸法妄习得名。一切三界皆从虚妄分别而生,如来不从虚妄分别生。若有生死、涅盘二妄分别,则有常与无常,如来所证无生,无二法故,所以如来非常非无常。只要一有言说分别生,则有常、无常过,因此,应当断除二妄分别,不可堕二边见。
又云:「如来非常、非无常。」终教法性生身如来也。若常者,则同外道以神我是能作,为能作常;若无常者,则同世间诸有为法,有相所相,毕竟坏灭而成于无。但如来法身实无断灭。一切有为法如瓶衣等物,皆是无常,若言如来是无常者,则如来与瓶衣等物一样终归坏灭,所修福慧庄严皆空无益。故如来常非常,非作常。
又云:「真实如来,超心意识所见之相。」顿教虚空法身如来也。真实如来超心.意.意识所见之相,不可于中而立譬喻。然亦有时而为建立。
譬如恒沙,龟鱼象马之所践踏,不生分别恒净无垢,如来圣智如彼恒河,力通自在以为其沙,外道龟鱼竞来扰乱,而佛不起一念分别。何以故?如来本愿,以三昧乐普安众生,如恒河沙无有爱憎无分别故。
譬如恒河沙,是大地自性,劫尽大火,烧一切物,而其地性,丝毫不舍,常与火之大种并生。诸愚痴凡夫,说地被烧,而地实不能烧,因为火之大种,不离于地。如来法身,也是这样,如恒河沙,终不坏灭。
*始觉:大乘起信论谓阿赖耶识有觉、不觉二义,觉又有始觉、本觉之别。其中,经过后天之修习,渐次断破无始以来之妄染,而觉知先天之心源,称为始觉,亦即发心修行,次第生起断惑之智,断破无明,归返本觉清净之体性。
本觉:指本有之觉性。先天本有而不受烦恼污染等迷相所影响,其心体本性乃本来清净之觉体。
如实道:为真如之道,又作真如实相。谓诸法之理体,乃真实不变,平等无异,故称如实。
第一义谛:即最殊胜之第一真理,为「世俗谛」之对称。又云真谛、圣谛、胜义谛、涅槃、真如、实相、中道、法界、真空等,即深妙无上之真理。谛者真实之道理,此道理为诸法中第一,故云第一义,真实故云真,为圣者所见,故云圣,为殊胜之妙义,故云胜义。王安石 《答蒋颖叔书》:“佛说有性,无非第一义谛,若第一义谛,有即是无,无即是有。”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一切世谛,于如来尽是第一义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