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

道德经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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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min min)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注:
1.夷、希、微三字都是指极为细小、不可感知的意思。
2.搏:以手触摸。
3.致诘:追问,研究。
4.曒:明亮。
昧:昏暗。
5.绳绳(min min):无边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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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大张_n3

    陪孩子一起听

    清泉易学社 回复 @大张_n3:

  • 1303956deby

    谢谢

    清泉易学社 回复 @1303956deby: 感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