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史13 | 昝涛:奥斯曼人的土地税是怎么搞的?蒂马尔制度

土耳其史13 | 昝涛:奥斯曼人的土地税是怎么搞的?蒂马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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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点卡片



二、思维导图



三、课程文稿

喜马拉雅的朋友,你好!

上一讲,我们讲了北非海盗与奥斯曼帝国的关系,我们做一个简单回顾。


实际上,这也是我们讨论奥斯曼海上力量发展的继续,其实,你也看得出来,奥斯曼人,在这里很有头脑的,其实,他走的路子,我总结,就是招安海盗的故事。巴巴罗萨,他的确是一条好汉,他基本上算是被招安了,而且还为朝廷立了大功,不只是活着的时候,死后,他培养的人才,也持续为国效力。


你看,这里面,不是《水浒传》那种招安。没有什么太多的勾心斗角的情节,更没有巴巴罗萨被奥斯曼人欺骗、最后被收拾了的问题,一来人家实力在那儿摆着,二来,他们和朝廷的关系,也不是梁山好汉跟朝廷的关系那样子!


当然,从北非历史的角度看,海盗和奥斯曼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去理解北非的那些国家,除了从早期阿拉伯人的扩张和征服来看,可能更重要的就是奥斯曼帝国时代了,这里面海盗这个视角,其实不只是一个特殊的职业那么简单,更重要的,可能还包含了地中海南北两岸,多个大国和不同文明力量之间的博弈的问题。


那么,在这个背景和逻辑下,你再看今天的所谓“欧洲难民危机”,是不是会有不同的感受呢?


好了, 这一讲我们说一个更具有深层次特点的制度,也就是跟土地税收有关的制度timar。以前咱们也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因为要为后面讨论近代做铺垫,所以,我们先介绍奥斯曼前期的制度。主要有一个理解,那就是国家的根本就在于财政安排。那些打打杀杀,丰功伟绩,也得靠这个支撑。


说到税收,我们都知道,国家是什么?让我们来温习一下经典作家关于国家的有关论述:


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

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

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国家是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管理组织。


奥斯曼这个国家,它当然首先是苏丹的权力和意志的体现者和贯彻者、执行者。


那国家怎么运转呢?也就是怎么实行统治,怎么行使暴力呢?很简单,就是得有资源,也就是要有剩余产品,才有可能来建立国家这种制度,因为要分工,也就是说,得有人专门行使公权力,说白了,就是得有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你要能够统治,得养着君主和他的家人,然后他的助手,也就是官僚和卫队,还得有军队、地方官、警察,等等,这些是基本条件。所有这些人,都不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得靠别人养着,别人,也就是被统治阶级,也就是老百姓。所以,你老百姓得纳税。统治阶级要靠老百姓养着。


稍微补充一点儿奥斯曼的税收知识。在奥斯曼帝国,大体上说,耕地是国有的,属于苏丹,使用土地交土地税,作物交十一税。不过不一定都是十分之一。也有的比这个多。耕地的使用权,儿子可以继承,16世纪末以后,如果家里没有男孩,女孩也可以继承。农村的养殖业、酿酒,也是国家税收的来源。农民必须以实物、金钱或劳役的形式支付不同的税赋。


除了个别地区外,帝国直接统治的地区的行省都划分成不同的税区,税区有不同类型,一个是我们后面重点说的timar,也就是封地,归骑士所有;另一个是中央特派收税员负责的委托地,税款归国库。


在奥斯曼帝国,统治阶级叫askeri这个阶层。其实,这个词意思就是军人。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是打仗的那种军人,它就是统治阶层的意思。可能跟内亚民族的那种尚武传统有关系,因为最初的统治阶层的人,基本上都是军人,文职的也是军人出身,所以,这个词成了统治阶层的代名词。


在奥斯曼帝国,统治阶层的一个标志,就是不纳税,有权力。


传统社会的国家要维系大多数主要是靠土地税,那咱们说回来,就是奥斯曼人的土地税是怎么搞的?


历史地看,我们说,对于奥斯曼人的制度建设来说,最重要的是向巴尔干的进发和征服。奥斯曼对东南欧的征服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最初就是劫掠和袭击。之后,逐渐地巩固了它的权力。巴尔干长期处于混战局面,奥斯曼人是作为雇佣兵进入巴尔干的。奥斯曼人他们在巴尔干占了地盘,并在那里发展壮大,成了一个地道的巴尔干大国!之后,他们又以巴尔干国家的身份,请注意,不是穆斯林或者突厥国家的身份,又向东部回师安纳托利亚,花很长时间收拾了那里的局面的。奥斯曼人最头疼的,咱们都知道,就是东部。在巴尔干地区大部分是基督教的农民,比较容易管理。


巴尔干半岛不同地区长期处于奥斯曼体制之下。北方的匈牙利曾在150年间处于奥斯曼控制之下,而色雷斯(Thrace)、保加利亚、马其顿、科索沃和阿尔巴尼亚的部分地区却在超过500年间(有的甚至差不多550年)都是奥斯曼帝国的一部分。奥斯曼人征服和占领了巴尔干之后,得想办法管理呀。


办法有很多。


最初,就是征服和掠夺,我们不要低估这个现象,因为,我们习惯了老老实实种地干活、做买卖的日子,不太容易理解劫掠的性质。其实,掠夺也是一种生存方式,甚至你可以说是生产生活方式,是战胜者的特权,在当时,可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因为那个时候的“核心价值观”不一样。


奥斯曼人他们在巴尔干的扩张,手段很多,很灵活,要么是建立同盟,就得跟诸侯国联姻,要么让对方臣服,那就得纳贡,要么呢就是直接统治。奥斯曼人在巴尔干地区的统治是有差异的。大体上分三个圈层:距离首都最远的或最难以到达的地区,一般施行羁縻制度,或间接地统治。多瑙河北边摩尔达维亚(Moldavie)、瓦拉几亚(Valachie)、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e)、匈牙利,就是这样。


在这些省,没有或只有很少的穆斯林。第二个圈层是在往里一些,包括:波斯尼亚、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和希腊,这里是直接统治的。这些地方的穆斯林比较多。最里面的一个圈层,由距奥斯曼首都最近的地区组成:保加利亚、色雷斯、马其顿和色萨利(Thessalie,希腊地名)等。穆斯林人口,尤其是那些讲突厥语的穆斯林人口的人数,在中心管辖区比在前两者中多得多。奥斯曼中央政府对这里的控制最悠久也最直接。


奥斯曼帝国实行的其实是国家土地所有制,苏丹在理论上拥有全国的大部分土地,在帝国前期,在直接统治的土地上,奥斯曼人实行的是分封制。也就是叫Timar制度。随着征服的扩大,奥斯曼人的直辖地也就越来越多,Timar制度也就扩大了。到15世纪前半期,这个制度已经完善了。Timar是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就是征税额在2万银币以下的土地,就叫Timar,这也是这个制度名称的来源。当然也有高于2万银币的,不过这种不多。绝大部分都是timar,也就是2万银币以下的。所以,这个制度叫timar制度。


这个制度特点,就是分封给为苏丹服务的人,最初主要是能够提供骑兵服务的人,给你一个地方,按照统计数据,这个地方能够产生一个特定数量的税收,主要是跟农业和种植土地有关的税,分配给一个骑兵也可以叫骑士这块土地的征税权。这个权力呢,是给他个人的,但他只有征税权,和维持这块土地上的治安等权利和义务,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必须自带马匹、武器和随从,在特定时期参加苏丹的军事行动,这是他最重要的义务。 


对这块timar,他不具备所有权,所有权是国家的,也就是苏丹的。另外,理论上,这个征税权也不能继承,但通常情况下,如果一个骑士死了,在他的儿子也能够提供相应的军事义务的条件下,这个timar上的征税权是可以传给儿子的。它是个权利和义务的匹配关系。受封的骑兵们一般不住在农村,而是在附近的城镇里,经常下来巡视,秋季和春季的时候要下乡定期收税,归自己支配。


所以你看,它这个制度的特点是,有着强烈的征服欲、冒险精神和发家致富想法的自由骑兵,在一个国家的组织下,四处征战,用战利品来养活这些人。所以,这个意义上,奥斯曼人的国家,是由一个劫掠同盟建立和打下来的江山,这么说也有道理的。


除了战利品,也不用给这些人发军饷,直接用被征服土地上的征税权来养活他们,这样不是挺好的嘛。但是跟欧洲的那种分封制,又不一样,就是土地不是他们的私产,人家欧洲人是私产,可以继承的,诸侯还可以继续往下分,下一级封臣只对上一级封君负责。中国古代的分封跟这个又有不一样,那就是,大部分的分封都是按照宗法原则来进行,它不是个军事体制。


从这个意义上说,奥斯曼人的这个分封,跟欧洲人的封建制度比较起来,它内涵了比较强的中央控制力,因为他们都要对苏丹负责。在这块土地上,除了给他的那块征税权,timar的持有者基本上没有别的权力,其他的税收和事务,由国家的代理人来执行,timar持有者他有义务善待农民,否则会受到上级军官的警告或惩罚,就算他有帮助维持治安的任务,但当地的司法权,归县一级的地方法官,具体的惩罚和执行,仍然需要听地方法官的,但他们可以跟法官分享一些罚款之类的。


既然是征服分封地,Timar的数量会变化,比如征服了新的地方,比如有的表现不好,就被没收了timar。立功了,还会扩大他的征税权的额度。政府就是要管理好这些骑士们。


奥斯曼人打仗的时候,有随军的师爷,记录他们的功劳,赏罚分明。骑士们接受市或省级军官的领导,这些上级领导在1415世纪的时候就有权分封timar。不过,随着帝国的发展,尤其是中央集权化,timar的授予权,就归中央了。16世纪,只有中央政府苏丹才有权授予timar


timar制度是日益完善的。14世纪开始,开始登记造册。15世纪后半期,政府加强了管理,日益规范。结合当地的实际,规定了骑士的权利和义务。农民在完成土地税和十一税后,归收益自己支配。


能够实行timar制度,说明奥斯曼人对地方实现了好的管理。比如征税调查,就是一个村庄能产生多少什么税。记录下来。不定期更新调查。不然没法分封。


早期得到分封的骑士,既有穆斯林的突厥人,也有巴尔干的基督教的自由民,也有作为高级军官或者苏丹的“奴隶”的军人。奥斯曼帝国早期,基督徒在军事和官僚体系中还可以占有一定的地位的。领有蒂马尔的人,后来都是穆斯林了,有些是改宗的。尤其是从16世纪开始,皈依伊斯兰教的巴尔干人人数很多。


16世纪,大部分巴尔干和小亚细亚的土地成为了蒂玛尔。巴尔干的税收长期占了奥斯曼帝国总税收的三分之二,大部分是农民交的。16世纪之前,蒂玛尔是奥斯曼帝国军事力量的重要支柱。这个制度也鼓励了士兵的征服欲,征服更多的土地意味着更多的收入。征服了阿拉伯地区以后,摩苏尔【今天的伊拉克北部】、大叙利亚地区也实行了蒂马尔制度。沙特就交给了原来的地方贵族,希望他们维持秩序;埃及、巴格达、巴士拉、也门和北非,没有实行蒂马尔制度。这时候蒂马尔制度已经不太重要了,因为封建骑兵已经衰落了。这些不实行蒂马尔制度的阿拉伯地方,它们的总督被要求每年给国库一定数额的贡,就是从他们自己收的税里出。这其实预示着一种超越蒂马尔的税制的出现。


据统计,1527年的时候,奥斯曼人全国,有2.8万个受封的骑士。那时,巴尔干的timar持有者加上他们的随从,就能提供4.4万人的军队。你看,随从不是小数目。


这一讲我们说了蒂马尔制度。总结一下就是:奥斯曼帝国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苏丹在理论上拥有全国的土地,在帝国早期,以提供兵役作为条件,苏丹将土地赐给部落贵族,建立起封建采邑制度,即蒂玛尔制度。但也是从16世纪开始,蒂马尔制度也开始改变了。这就是下一讲我们要说的,包税制的出现。


喜马拉雅的朋友,谢谢你的收听。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李树叶子_0w

    昝老师的课娓娓道来道来,很好听!去土耳其旅行之前,先看了一本《土耳其史》,回来又听昝老师的课,条理更清晰了,课程中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而且对学习地中海地区、中东地区的历史都有帮助。谢谢老师!

  • 甲_忽然文艺

    能看到多远的历史就能看到多远的未来,跟着老师娓娓道来的叙述,更清楚的看到了未来。

  • 毛毛牛bj

    戴着耳机听这课,居然睡着了。课有点儿啰嗦,概念不很清楚。骑士就是贵族吗?征服一块地方,就在这块地方征税,靠征税养活骑士自己。鼓励征服、掠夺。(军事体制?)“蒂马尔”是封建采邑制,土地归苏丹所有,骑士(贵族?)有享用权,无继承权。能不能说,奥帝国就是一个苏丹专制的,或叫苏丹独裁的、军事体制的帝国。

  • 苏玄玄娜

    🔫=💰💰💰💰

  • wo61juhhv0tca51zf2dt

    这集讲的骑士征服新土地有点像卖保险的卖了保险拿提成

  • 13761319bqo

    谢谢。

  • 林希之13560465262

    奥特曼帝国....

  • 寒江岚影

    没更新吗

  • e8mi4bbvxs5ypxwh4cjl

  • 周子岳

    今天没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