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频考点13: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高频考点13: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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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题知识点13: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一)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根据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在理解犯罪预备的概念时,应当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来把握犯罪预备的特征。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犯罪中止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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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Daisy_80r

    讲的时候未把比照既遂犯的应当和可以,这两种表述明确出来

  • 1869547jhdl

    +1

  • 17530

    语言不通顺

  • 囧rz_u4

    老师,求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