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二代从父母继承的资产能否带出国门?——谈跨境财富传承的外汇实践

第五集:二代从父母继承的资产能否带出国门?——谈跨境财富传承的外汇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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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从父母继承的资产能否带出国门?——谈跨境财富传承的外汇实践


一转眼已经立秋了,北京的秋天特别美,湛蓝的天空特别高远,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沃晟法商学院也迎来了新篇章,原来公司办公室要喜迁新居了,新办公室宽敞明亮,还有专业录影棚,欢迎我们各位朋友有空来北京时,到沃晟法商学院来作客啊。

 

各位朋友都知道,王芳律师主要是从事私人财富管理法税业务,所以服务对象多为私人银行级别的高净值客户,这些客户都是望子成龙,很多人都把子女送到欧美国家接受更宽阔视野的教育, 这样一来,在国外留学的子女们就有相当一部分在国外工作和定居了,此时,父母的事业仍在中国,所以造就了两代优秀人士天各一方局面。


在王芳律师的眼里,就产生了一个新问题,叫作——跨境财富传承。试想一下,一代父母在境内创业一辈子,留下大量财富给儿女,这就意味着儿女将来是要继承这些财产的,可是继承的财产是只能留在中国呢?还是可以换汇带出国门,由子女拿到定居国家去消费享受呢?这显然是各位越来越关心的专业问题,今天王律师就跟大家分享这个新专题 。

   

跨境财富传承是分两个方向的,

第一方向是:境外的后代如果继承境内的父母遗产,能否申请换汇出境?

第二个方向是:境内的继承人如果在海外有亲戚,继承了境外的遗产,能否申请换汇回到国内?

以上两个方面,第一个有明确规定,也是主要需求,所以王芳律师重点解读,而第二个方面,目前国家没有明文规定,好在这种情况也很少,所以王芳律师略微提一下吧。

 

第一方面:境外继承人继承境内遗产后,能否申请换汇出境呢?


这方面的主要法规依据见于以下:

1.《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年第16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号)。

下面就由王芳律师将政策规定结合我们尽职调查结果,转换成实操经验分享给各位:

 

一、适用申请对象都有谁?

国家政策认为有权申请这项换汇业务的主要是两类人,一类是外国公民,一类是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大家要注意哦,这里并没有提到是否包括已经移民但并没有获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大陆人,这批人才是量最大的群体。


针对这一问题,王芳律师团队到外汇管理局及银行做了尽职调查,得到的回复是:如果继承人只是办理了移民,但不属于王律师前面提到的两类人,那么,继承人是不能将自己在境内继承父母的财产变现后申请换汇出境的!!!这太重要啦,这意味着,大批移民的二代三代将来继承父母的财产后,只能将财产放在境内投资或消费,是无法带出国门的。

 

二、可以申请换汇财产的范围:主要是指前面两类继承人在中国境内继承的合法财产,没有涉及到刑事民事诉讼纠纷的财产,且需要变现后一次申请。

 

三、向哪里申请换汇:申请人要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申请,申请换汇总额在50万人民币以下的,由当地外汇局审批;超过50万元的,要由当地外汇局先初审,然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后申请人再拿着批准复函和核准件,到当地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四、要准备哪些审核材料:

1.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名的《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为外国公民的,应提供:

①申请人持有的外国护照或其他证明其国籍的证明文件。

②申请人居住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该国定居证明。

 

(2)申请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应提供:

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特区护照。

 

(3)申请人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应提供:

①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②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出入境证件。

 

3.申请人获得继承财产的证明文件(这个在境内主要是指继承权公证书)。申请人拟继承财产转移总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的,无需提交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只需声明来源。

 

4.被继承人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房地产买卖契约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包或租赁合同或协议、财产转让合同或协议、特许权使用协议或合同。

 

5.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证明原件(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第二方面:境内公民继承境外的遗产,能否申请换汇回到境内?

 

前面王律师说了,这个方面我目前没有查到外汇管理局有明确规定,所以,我们还是采取到外汇管理局及银行做尽调的方式来了解,目前得到的答复是:办理外汇经营业务的银行几乎没遇到过这类申请,所以目前没有实操经验,但从政策导向来分析的话,可能要看被继承人是外国人还是中国人,以下王芳律师分两种情况说明:

 

1、如果国外给我们留下遗产被继承人是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的,那么,境内公民继承境外的亲戚(也包括非亲戚)的遗产,想从国外带回境内的,理论上可以直接向境内银行申请即可,且不受每位公民每年五万美元额度的限制。

 

2、如果国外给我们留下遗产的被继承人是中国人的,那么换汇银行可能要求继承人提交境外遗产来源证明,如果遗产是来自于这位被继承人在海外的收入,照样理论上是可以换汇回国,但如果发现境外遗产是他以前从中国出境带走的,那么外汇管理局需要审查当年出境财产是否合法换汇出境,如果不是合法换汇出境的,那么如今的境外遗产照样不能换汇回国。

 

好了,现在王芳律师对这一集的分享作出总结:


首先,继承遗产换外汇非常严格,只有外国人及港澳台居民可以申请继承遗产后换汇出境,而且还需要一系列的证明材料;


其次,如果是已经移民的二代(未获得他国国籍),未来继承父母的境内遗产后,是不能变现申请换汇出境的,这意味着,跨境财富传承最好不要安排在身后,而是要通过移民财产转移(详见第二集)和生前传承方式,这样换汇会相对容易些;


第三,如果是境内公民继承来自境外的遗产,目前银行缺乏实操经验,要看被继承人是老外还是中国人,还要看境外遗产的来源,这会有所区别对待。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本文为王芳律师原创,本文所涉及的政策解读、实操细节等王芳律师团队都做了大量尽调,多次跑到北京外汇管理局咨询。所以呈现给大家的都是大家不清楚但迫切需要了解掌握的讯息。王芳律师的此系列课程目前独家授权沃晟法商学院发布,一旦发现抄袭,也必将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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