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移民了,钱能移出去么?——移民财产转移方法及程序
大家好,在进行了大量的尽调后,我们第二集课程新鲜出炉。以下为王芳律师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内容。
2018年5月,联合国国际移民组织发布了一份《世界移民报告》,统计了1970年——2015年期间的移民数据,并宣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四大移民输出国。
各位可以想像一下,如果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移民大国的话,那每年因移民而带来的财产转移会是多么大的一个体量呀。很多客户发愁移民很难把身家带出国去,甚至悄悄的找地下钱庄换汇出境,其实这里面是有很大误解的,按照当前的外汇管理政策,移民家庭的身家是可以光明正大的申请换汇出境的,只不过有些具体条件要求,今天王律师就专门来讲讲移民时全家私人财富如何出境?
一、主要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第16号文公告《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大家有兴趣可以读读,但有些条款是过时了的。国家管理政策比较晦涩难懂,王律师帮大家“翻译”一下表达出来。
二、个人申请移民财产转移适用对象:
意思是说哪些朋友可以申请移民换汇把财产带出国呢?
1、人的范围:
① 从内地移民到外国定居的人;
② 取得外国国籍在外国定居的人;
③ 移民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人。
2、财产的范围:移民前在国内已经拥有的合法变现财产。
三、必须要提交的材料:
1、外国永居权身份证明:例如美国绿卡,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等
2、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外国定居证明(香港、澳门、台湾不需要这个)。意思是说您得证明您是真的长住移民国,而不是人呆在中国,只是拿了个外国永居身份。
3、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这个我要特别说明一下,官方可能要,也可能不要,一事一议。
原因是:最早的2004年《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说需要提交这个材料,但后来2015年《资本项目外汇操作指引》中没有再要求了,所以变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4、移民财产转移书面申请相关表格:这个一般是银行窗口制式表格,自己填写就好。
5、收入来源证明和财产权利证明:例如银行存款明细表、房产证,房屋出售合同、公司分红决议及转帐记录、证券公司股票帐户交易明细等等,其中财产权利凭证是需要公证的。
6、有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意思是说,您得证明您打算带出国的财产是完税后的财产,要按财产的不同类别、来源,由收入来源地或财产所在地的税务局开具。
7、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要委托代理协议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这些材料都需要公证。
四、通过移民财产转移出境的程序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王律师以代先生为例,他的户口在山东,王律师作图说明。
五、全篇总结:要想把钱带走,移民前就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通过前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出来,要想移民时把财富带出国,得早早的开始做准备,王律师总结出以下要点来:
1、尽量在移民前把财产变现,一次性申请带出国,原因是,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如果人在移民后还申请将国内的收入或财产带出国,这条路就行不通了,“移民财产转移申请”仅适用于移民前所得的财产;
2、保留好所有的财产凭证、交易合同、往来转帐记录、收入来源证明,以备届时需要;
3、财产得到过程中或是财产交易过程中尽量保留完税的税票,有时候客户一听说不交税价格能便宜些,就同意不要税票了,可是将来您的财产要带出国时,这些税票却成了“救命稻草“,因为外汇审批部门要看这个;
4、如果移民了,我们知道不少国家都要求坐移民监,这时候我们得想着有一天估计还得在移民国开“定居证明“呢,我们到了移民国家就要与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联系一下,问问将来开这种证明有什么要求,以免到时候开不出定居证明来,要知道,不是您移民了就可以申请财产出境,国家要求您是真移民,真长住在移民国,而不是——移民不移居”!
5、提醒一下,最早国家政策要求是移民财产转移要分好几次、好几批的慢慢带出国,2014年国家出台新政,我们申请移民财产转移不再有次数限制了,可以一次申请带走。
最后,王芳律师有一个重要资讯要告诉各位:今年2月公安部与外汇管理局召开了关于打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在这个会议上,明确提出——“刑事追责与行政处罚两手抓,使地下钱庄经营者和参与交易“客户”受到应有的惩处,形成震慑,根除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滋生土壤“。
由此可见,如果移民的朋友还抱有侥幸心理,希望移民时通过地下钱庄带钱出境,这个风险真是太大啦,委托钱庄的客户和经营地下钱庄的犯罪份子都要受到处罚,所以,王律师建议大家多了解一下官方的“移民财产转移申请”业务,力争合理合法、踏踏实实的举家移民,迎接新的安稳生活!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结束,我们下一集再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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