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找对门,办对事——中国外汇是怎么管的?

第一集:找对门,办对事——中国外汇是怎么管的?

00:00
09:22

大家好,王芳律师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找对门,办对事——中国外汇是怎么管的?


我清晰的记得,在2016年的10月底,突然出了一个轰动新闻,意思是说:银联国际发布公告称,境内居民可以使用银联卡支付在境外购买特定类型的保险,主要是指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外汇经常项目保险,严禁支付其他具有外汇资本项目性质的投资性保险。

1,1.png


当时这个新闻一出,对大陆客户及两岸寿险从业人员影响很大,不少人士给我们团队来电咨询,最让他们蒙圈的是——为啥银联卡境外刷卡买这种保险就可以,买那种保险就不行呢?尤其搞不明白,啥叫“经常项目的保险”?啥叫“资本项目的保险”?


银联国际这个通知理解起来有些困难,看不明白。今天王芳律师来告诉大家,这是因为各位不了解中国的外汇管理系统,所以听了这专业术语有点晕。要想从根本上弄懂中国私人财富进出境的事,咱们哪还得从根上说起,这样以后万一自己工作生活涉及到购汇、结汇了,才会找对门、分对类、办准事!


总的说来,我国私人财富的外汇管理有以下六条“骨架”系统,王律师已经替大家梳理出来啦,请看这张思维导图:

1.2.png


好,接下来王律师就一条一条的解释给各位听:


一、年度总额管理制度意思是说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换外汇额度,如果您一年要用5万美元以下的外汇,直接拿着证件去银行办理就好;如果您一年要超过5万美元额度,那就要看看您为啥需要这钱,以及需要用这钱的证明材料,再由外汇管理局或银行批准,然后才能换汇、结汇。


二、经常项目个人外汇管理制度国家把个人用外汇的用途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经常项目(包括国际贸易做生意、提供涉外专业技术服务、接受捐赠、接受赡养费、移民了要把国内资产转移走、外国人继承中国父母在国内的遗产、专有权使用费等等),这些行为需要用的外汇都归结到经常项目。


例如前面开篇举例:中国人出境旅游购买意外保险,这时保费如需要支付外汇就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使用。国家对经常项目下的外汇使用原则上不作限制,但要求是真实发生,确有需要,并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过外汇管理局或银行审查通过就可以超额换汇使用。


1.3.png

三、资本项目的个人外汇管理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上第52条说:资本项目主要是指引起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或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国际贷款等等,例如中国人到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外商来华投资、境内员工持有境外上市公司原始股、个人到海外投资金融产品、向海外贷款等等。


这些都算是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国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管理是采取的审批制度,大多涉及到企业,少数涉及到个人,并且实行动态进程管理。上面开篇新闻说到:银联卡不允许海外刷卡购买投资型、分红型的保险,其实理论依据就在本条款分析的依据,因为这类保险在外汇管理的视野里算是跨境投资,不算是经常项目,所以要管制。


四、个人外汇帐户分三类我们国内公民如果到银行开设与外汇有关的帐户,其实是有三大类的:

外汇结算帐户——用来做跨境生意结算用的;

外汇储蓄帐户——用来存取外汇现金用的;

外汇资本项目帐户——专门用来结算第三条中所讲资本项目下的外汇进出的。

1.4.png

这三类帐户银行会管得清清楚楚,就好象咱们的三个兜,各装各的钱,即使您一个名字下同时开了三个帐户,彼此之间转钱也是有讲究的,是不能随便转的。


五、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

这个相当于每个人的“外汇历史纪录档案”,意思是说:您每次通过银行办理外汇进出,银行工作人员自然就会登录“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把相关数据材料录入进去,目前我看到的规定是,银行至少要把您的外汇交易纪录和材料保存5年备查。


六、外汇管理局的处罚体系:

平常我们办理外汇业务多在银行,但各位要知道,银行只是经外汇管理局批准同意经营外汇业务的机构,不是行政管理机构。《中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章全部讲的是——如果您违规了,谁来处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这样的“生杀大权”在谁手里呢?


目前主要是由我国的外汇管理局来实施,轻则警告、责令改正或罚款,重则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审判。但如果违法犯罪行为还涉及到其他司法部门(例如涉及到税务局),或同时触犯其他法律政策,外汇管理局还会把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构,由他们一并处罚其他违法行为。这部分内容后面我还有专门一集详细介绍。


好了,通过今天宏观的梳理,各位已经对外汇管理体系有所了解,只不过王芳律师前面介绍的外汇管理体系偏重于讲私人财富管理,其实国际贸易、对公业务还有庞大的知识体系,在此略过。因为我们专注于私人财富的问题,那么后面的专集中我们就要谈谈具体的私人财富进出境的事啦!


各位朋友,下期再见。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