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掉后买的新房,是谁的?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李爽律师。欢迎大家收听李爽律师系列课程《你的婚姻你做主,你的房产谁做主》。
不久前刚回国的赵女士跟李律师见了一面,声泪俱下的诉说着她的遭遇。原来呀,赵女士带着孩子常年在美国陪读,与国内工作的丈夫长期分居,俩人沟通越来越少,感情也是越来越淡。
后来丈夫有了自己的红颜知己,当丈夫提出离婚时,情人已经都怀了孕,赵女士是怒火中烧,跟丈夫大吵了一架,但冷静下来想,毕竟强扭的瓜不甜,干脆一拍两散,谁也别耽误谁。
可事情远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简单,赵女士丈夫不仅想离婚,还想分割赵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这让赵女士不能接受。
原来啊,赵女士结婚前,自己有一套房子。结婚几年后,她把婚前这套房子给卖了,售房款是2000万。
后来,赵女士从中拿出1800万,又全款购买了一套新房,房子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
赵女士认为,这套新房的购房款全部来自于自己婚前房产出售所得,丈夫一分钱都没出,他怎么能分这套房子?!
可丈夫却不这样认为,丈夫觉得这房子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必须要分自己一半儿。两个人为了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休。
其实,这类问题真的是要分情况来讨论的。不妨先听听李律师的见解吧!本集我们共同探讨——结婚后,把婚前的房子卖掉后,买的新房,是谁的?
下面,我们分三种不同情况,跟大家仔细说一说:
第一种情况:老婆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婚后买新房没添钱,新房登记在老婆名下。
张妍和熊伟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张妍是个女强人非常的独立,完全不依赖熊伟。由于两人婚后长时间缺乏沟通,冰冷的婚姻最终让两人都感到绝望,熊伟不想继续过这样的日子,便向张妍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时,两个人因为一套房子发生了分歧。
原来这张妍婚前有一套自己的的房子,结婚五年后房子卖掉获得卖房款1000万,张妍从中拿出800万购买了一套新房,房子登记在张妍自己的名下。
双方关于这个房子到底是谁的,分歧特别大。但在李律师看来,这房子应该归属张妍所有。原因很简单,第一,买房的钱都是张妍个人资金出资啊!第二,这房子还在张妍一个人名下。大家记住,这两个条件凑一块儿,发生的化学反应就是房子归张妍个人所有,属于张妍婚后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购房款来源:老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登记在夫妻两口子名下。
刘楠楠、张征夫妇最近在咨询购买房屋的相关手续,他们两个人想换一套大一点的房子。于是双方一合计,刘楠楠把婚前自己的那套房子卖了1000万,再加上张征今年公司年终给了奖金200万,正好凑够1200万,全款买了一套夫妻都中意的新房。很快以二人名义共同与房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这套房子登记在刘楠楠和张征两个人的名下。
现在,两口子关心的是:现在这套新房,到底是谁的?
李律师要说,这套房产肯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两个原因,
第一,购房款里有夫妻共同财产出资;
其次,更重要的是,房子登记在夫妻两口子的名下,虽然双方出资多寡有别,但这登记的效力可以直接忽略掉出资问题,法律上直接依据登记认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购房款来源:老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新房子登记在老婆一个人名下。
咱们举个例子,若两口子结婚后买了一套新房一共花费400万,其中两百万来自于老婆婚前个人房产的出售款,另外200万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这套房子老婆和老公出资占比是3:1。另外,房子登记在老婆一个人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假设日后两口子要分这套房子,根据公平原则,李律师认为,房子可以归老婆所有,但一定要给老公相应的折价。例如:分房子的时候,房子现在价值800万,根据公平原则,房子归老婆所有,但老公出资占四分之一,所以老婆要给老公折价200万。
综上所述,李律师为大家总结一下,今天列举的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老婆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婚后买新房没添钱,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新房属于老婆所有,与配偶无关。
第二种情况:老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房子房产登记在夫妻两口子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情况:老婆婚前个人房产出售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新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房子可以归老婆所有,但要给老公按照公平原则折价。
好,感谢大家收听李爽律师系列课程《你的婚姻你做主,你的房产谁做主》今天的分享就先到这里,李爽律师与你相约下一讲,我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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