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征税范围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对比】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例如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
4、房屋赠与
5、房屋交换
6、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和赠与: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or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5)受让人通过完成转让方约定的投资额度或特定项目,以此获取低价转让或无偿赠与的土地使用权;
(6)公司增资扩股中,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的;
(7)破产清算期间,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二、不属于征税范围
以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抵押形式而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
老师只有往前,没有退路。
最后17天,加油(ง •̀_•́)ง
👍
我又来了
权属变
老师辛苦了
老师,最进心态,有点问题,讲义知识点记住,但是做题就运用不进去。
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爽宝宝的精神食粮: 那就要好好分析 该地考察的知识点 后期要做题了关键在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