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积善之方第五

《了凡四训》积善之方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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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屠康僖公,初为刑部主事,宿狱中,细询诸囚情状,得无辜者若干人,公不自以为功,密疏其事,以白堂官。后朝审,堂官摘其语,以讯诸囚,无不服者,释冤抑十馀人。一时辇下咸颂尚书之明。
公复禀曰:「辇毂之下,尚多冤民,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岂无枉者?宜五年差一减刑官,核实而平反之。」
尚书为奏,允其议。时公亦差减刑之列,梦一神告之曰:「汝命无子,今减刑之议,深合天心,上帝赐汝三子,皆衣紫腰金。」是夕夫人有娠,后生应埙,应坤,应埈,皆显官。
嘉兴包凭,字信之,其父为池阳太守,生七子,凭最少,赘平湖袁氏,与吾父往来甚厚,博学高才,累举不第,留心二氏之学。一日东游泖湖,偶至一村寺中,见观音像,淋漓露立,即解橐中十金,授主僧,令修屋宇,僧告以功大银少,不能竣事;复取松布四疋,检箧中衣七件与之,内纻褶,系新置,其仆请已之。
凭曰:「但得圣像无恙,吾虽裸裎何伤?」
僧垂泪曰:「舍银及衣布,犹非难事。只此一点心,如何易得。」
后功完,拉老父同游,宿寺中。公梦伽蓝来谢曰:「汝子当享世禄矣。」后子汴,孙柽芳,皆登第,作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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