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探望权被侵犯,能否请求法院进行保护?

77.探望权被侵犯,能否请求法院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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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间接抚养方在行使抚养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当然,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中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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