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由国家最高立洼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一般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3、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通常冠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名称。
4、省、自治区、直辖市(即省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制定部门规章;省级政府、较大市政府制定地方规章。
跟着大黄,脚踏实地学习,干掉经济法
谢谢大黄老师,我们爱你哦
太好了,一边听一边想精讲班的那个表格
正保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带刺的玫瑰h: 很好👍
真棒👍
跟着黄老师在233过了初级,想念他了,再来听听他讲课
正保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1557651zwtb: 謝謝你來😄
我今年也在233网校学习,学友告诉我在喜马有音频,感谢黄老师,背景音乐有点大
第一次用喜马拉雅,就为了听黄老师的课,请教下各位,背景音乐能去掉吗?
一直在233跟着老师学习,希望2019年顺利过初级
正保黄章令经济法 回复 @833p73ewd11x91iibzdm: 努力就可以!步步为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