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附记(完)

37.附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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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第一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是应日本的改造社之托而写的,原是日文,即于是年三月,登在《改造》上,改题为《火,王道,监狱》。记得中国北方,曾有一种期刊译载过这三篇,但在南方,却只有林语堂,邵洵美,章克标三位所主编的杂志《人言》上,曾用这为攻击作者之具,其详见于《准风月谈》的后记中,兹不赘。

《草鞋脚》是现代中国作家的短篇小说集,应伊罗生(H. Isaacs)先生之托,由我和茅盾先生选出,他更加选择,译成英文的。但至今好像还没有出版。

《答曹聚仁先生信》原是我们的私人通信,不料竟在《社会月报》上登出来了,这一登可是祸事非小,我就成为“替杨邨人氏打开场锣鼓,谁说鲁迅先生器量窄小呢”了。有八月三十一日《大晚报》副刊《火炬》上的文章为证——
调和
——读《社会月报》八月号
绍伯
“中国人是善于调和的民族”——这话我从前还不大相信,因为那时我年纪还轻,阅历不到,我自己是不大肯调和的,我就以为别人也和我一样的不肯调和。
这观念后来也稍稍改正了。那是我有一个亲戚,在我故乡两个军阀的政权争夺战中做了牺牲,我那时对于某军阀虽无好感,却因亲戚之故也感着一种同仇敌忾,及至后来那两军阀到了上海又很快的调和了,彼此过从颇密,我不觉为之呆然,觉得我们亲戚假使仅仅是为着他的“政友”而死,他真是白死了。
后来又听得广东A君告诉我在两广战争后战士们白骨在野碧血还腥的时候,两军主持的太太在香港寓楼时常一道打牌,亲昵逾常,这更使我大彻大悟。
现在,我们更明白了,这是当然的事,不单是军阀战争如此,帝国主义的分赃战争也作如是观。老百姓整千整万地做了炮灰,各国资本家却可以聚首一堂举着香槟相视而笑。什么“军阀主义”“民主主义”都成了骗人的话。
然而这是指那些军阀资本家们“无原则的争斗”,若夫真理追求者的“有原则的争斗”应该不是这样!
最近这几年,青年们追随着思想界的领袖们之后做了许多惨淡的努力,有的为着这还牺牲了宝贵的生命。个人的生命是可宝贵的,但一代的真理更可宝贵,生命牺牲了而真理昭然于天下,这死是值得的,就是不可以太打浑了水,把人家弄得不明不白。
后者的例子可求之于《社会月报》。这月刊真可以说是当今最完备的“杂”志了。而最“杂”得有趣的是题为“大众语特辑”的八月号。读者试念念这一期的目录罢,第一位打开场锣鼓的是鲁迅先生(关于大众语的意见),而“压轴子”的是《赤区归来记》作者杨邨人氏。就是健忘的读者想也记得鲁迅先生和杨邨人氏有过不小的一点“原则上”的争执罢。鲁迅先生似乎还“嘘”过杨邨人氏,然而他却可以替杨邨人氏打开场锣鼓,谁说鲁迅先生器量窄小呢?
苦的只是读者,读了鲁迅先生的信,我们知道“汉字和大众不两立”,我们知道应把“交通繁盛言语混杂的地方”的“‘大众语’的雏形,它的字汇和语法输进穷乡僻壤去”。我们知道“先驱者的任务”是在给大众许多话“发表更明确的意思”,同时“明白更精确的意义”;我们知道现在所能实行的是以“进步的”思想写“向大众语去的作品”。但读了最后杨邨人氏的文章,才知道向大众去根本是一条死路,那里在水灾与敌人围攻之下,破产无余,……“维持已经困难,建设更不要空谈。”还是“归”到都会里“来”扬起小资产阶级文学之旗更靠得住。
于是,我们所得的知识前后相销,昏昏沉沉,莫明其妙。
这恐怕也表示中国民族善于调和吧,但是太调和了,使人疑心思想上的争斗也渐渐没有原则了。变成“戟门坝上的儿戏”了。照这样的阵容看,有些人真死的不明不白。
关于开锣以后“压轴”以前的那些“中间作家”的文章特别是大众语问题的一些宏论,本想略抒鄙见,但这只好改日再谈了。
关于这一案,我到十一月《答〈戏〉周刊编者信》里,这才回答了几句。

《门外文谈》是用了“华圉”的笔名,向《自由谈》投稿的,每天登一节。但不知道为什么,第一节被删去了末一行,第十节开头又被删去了二百余字,现仍补足,并用黑点为记。

《不知肉味和不知水味》是写给《太白》的,登出来时,后半篇都不见了,我看这是“中央宣传部书报检查委员会”的政绩。那时有人看了《太白》上的这一篇,当面问我道:“你在说什么呀?”现仍补足,并用黑点为记,使读者可以知道我其实是在说什么。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也是写给《太白》的。凡是对于求神拜佛,略有不敬之处,都被删除,可见这时我们的“上峰”正在主张求神拜佛。现仍补足,并用黑点为记,聊以存一时之风尚耳。

《脸谱臆测》是写给《生生月刊》的,奉官谕:不准发表。我当初很觉得奇怪,待到领回原稿,看见用红铅笔打着杠子的处所,才明白原来是因为得罪了“第三种人”老爷们了。现仍加上黑杠子,以代红杠子,且以警戒新作家。

《答〈戏〉周刊编者信》的末尾,是对于绍伯先生那篇《调和》的答复。听说当时我们有一位姓沈的“战友”看了就呵呵大笑道:“这老头子又发牢骚了!”“头子”而“老”,“牢骚”而“又”,恐怕真也滑稽得很。然而我自己,是认真的。
不过向《戏》周刊编者去“发牢骚”,别人也许会觉得奇怪。然而并不,因为编者之一是田汉同志,而田汉同志也就是绍伯先生。

《中国文坛上的鬼魅》是写给《现代中国》(China Today)的,不知由何人所译,登在第一卷第五期,后来又由英文转译,载在德文和法文的《国际文学》上。

《病后杂谈》是向《文学》的投稿,共五段;待到四卷二号上登了出来时,只剩下第一段了。后有一位作家,根据了这一段评论我道:鲁迅是赞成生病的。他竟毫不想到检查官的删削。可见文艺上的暗杀政策,有时也还有一些效力的。

《病后杂谈之余》也是向《文学》的投稿,但不知道为什么,检查官这回却古里古怪了,不说不准登,也不说可登,也不动贵手删削,就是一个支支吾吾。发行人没有法,来找我自己删改了一些,然而听说还是不行,终于由发行人执笔,检查官动口,再删一通,这才能在四卷三号上登出。题目必须改为《病后余谈》,小注“关于舒愤懑”这一句也不准有;改动的两处,我都注在本文之下,删掉的五处,则仍以黑点为记,读者试一想这些讳忌,是会觉得很有趣的。只有不准说“言行一致”云云,也许莫明其妙,现在我应该指明,这是因为又触犯了“第三种人”了。

《阿金》是写给《漫画生活》的;然而不但不准登载,听说还送到南京中央宣传会里去了。这真是不过一篇漫谈,毫无深意,怎么会惹出这样大问题来的呢,自己总是参不透。后来索回原稿,先看见第一页上有两颗紫色印,一大一小,文曰“抽去”,大约小的是上海印,大的是首都印,然则必须“抽去”,已无疑义了。再看下去,就又发见了许多红杠子,现在改为黑杠,仍留在本文的旁边。
看了杠子,有几处是可以悟出道理来的。例如“主子是外国人”,“炸弹”,“巷战”之类,自然也以不提为是。但是我总不懂为什么不能说我死了“未必能够弄到开起同乡会”的缘由,莫非官意是以为我死了会开同乡会的么?

我们活在这样的地方,我们活在这样的时代。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三十日,编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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