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关系协调师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中常用的常用法律法规,本人依据相关教材,从备考、应试的角度,为大家进行解读,其中对法律词条中易发的考点做了重点的分析。
老师,这个所谓的竞业限制,是不是指同一个行业,比如说我以前做的是高科技行业,不干了,然后去别的单位再做同样的高科技行业,单位不允许,就会有个竞业限制期限的补偿金?
仗剑天涯HR 回复 @若澜汐: 竞业限制不是无条件的,基本的前提是当事人接触到了用人单位独有的、有商业价值的、并且采取了保护措施的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等。如果属于公共信息,大路货色,则用人单位不能乱提要求的。
老师,您好!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不能与劳动合同同步吗?
你好邵老师,我想咨询你一个问题,就是我18年12月份在中山横栏镇入职一家灯饰公司做人事行政专员,当时入职时候是企业顾问副总面试的我,目前已经离职,行政人事部就我一个人。当时他说过了试用期可以跟老板谈社保问题,后面我跟老板说实话他说没有,到了5月份新进一个员工给他购买了社保,所以我当时要求公司给我补缴社保,他以各种理由推到7月份也没有补,我说你不给我补缴那我只能找税务局帮我了,他就说我没有职业道德操守,没有做到本职位应有本分。还说如果去就叫我滚蛋。我纠结几天,也不好写离职书。如果这几天我去税务局申诉,类似于我这岗位是否能追回我属于员工个人权益。
仗剑天涯HR 回复 @鸿15089952423: 今天才看到,幸亏这几天回复你了。
声音很好听和某大主播声音相似
仗剑天涯HR 回复 @听友68677003: 感谢您的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