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法

儿童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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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马拉雅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在儿童安全力课程的最后一集,我想和大家分享国外关于儿童保护的一些措施和法令。作为了解,我也和大家简单普及一下中国的儿童保护法以及相关人士的努力。主要锁定在非故意伤害的预防内容。

 

一、关于是否让孩子独自在家的看护问题,看看国外和中国的法律条文都有哪些规定。

▲加拿大:以安大略省为例,让16岁或以下的孩子独处时,监护人必须提供当时情况下适当的监管和看护。

德国法律规定,不得把12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但如果家长临时有事,会针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性格的孩子,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美国:父母对孩子的照护权及监护权也是弹性浮动,一切以孩子的最高利益为原则。法律规定,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24小时都处在直接监护下,否则监护人就有可能犯“忽视儿童罪”。任何人见到儿童被忽视而不举报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英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3周岁的儿童不能独自在家,外出也必须有亲人或者委托人陪伴,单独把孩子留在车内哪怕几分钟都会有人报警,父母将被诉诸法律,剥夺他们的监护权。

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规定:13岁以下儿童不能独自在家,家长上班时,孩子必须有人照看。在校期间,学校提供放学后的儿童照看服务,学校向家长收取照看费用。

中国台湾:儿童福利法规定:父母、养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看护者不得将儿童独处于易发生危险或伤害的环境,对于6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儿童不得让其独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

中国:国内最早的有《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父母不得将未满7周岁的儿童独自留在家中;《成都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不得将未满6周岁的儿童留在无人看护的场所,或委托无能力看护的人。南京在《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里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不得以暴力侵害、饥饿等方式惩罚未成年人。禁止未满6周岁未成年人独处;发现未满16周岁的留守儿童单独居住,应报公安机关。上海也在这几年陆续新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包括不独自在家、不独留车中和配备安全座椅等规定。

 

二、关于道路保护方面,包括安全座椅的使用规定。

韩国:2006年对《道路交通法》进行完善,如路遇校车停车,其他车辆要减速等待;校车可在公交专用线行驶;未满6岁儿童如没系安全带罚款3万韩元;划定“儿童保护区域”,就是幼儿园(学校)半径300米范围不仅要有警示标识,还要有导航提示。

日本:在2000年出台了《新道路交通法》,规定从新生儿到6岁儿童必须义务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澳大利亚:不管是出租车还是私家车,8岁以下孩子必须坐儿童座椅。在车内抱着孩童是违法行为;多名孩童使用一条安全带也属于违法;如果在有安全气囊的前座位上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便是违法。

美国:法律规定4岁以下孩子乘车时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且必须把儿童安全座椅安装在后座上。违例者会被罚款100300美元。美国各州还都有校车法律,要求必须有“客车设施,卡车骨架”。校车在行驶中,路上社会车辆都要为其让路。

瑞典:早在1982年就开始制订法规,要求7岁以下儿童乘车时,必须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交通安全教育也是从幼儿园娃娃抓起,当幼儿2岁时,幼儿园会给他们上交通安全模拟课;此外,他们重视对年轻驾驶员的教育,尤其是青年学生

加拿大规定:体重在18千克(40磅)以下的儿童,乘车时必须坐在儿童安全座椅上;较重的儿童,则需扣上安全带。如果汽车前座安装有双安全气囊,不能将儿童安全座椅放在前排座位。 

新西兰规定:5岁以下孩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5- 7岁孩童在车内需使用儿童束缚设备;包括增高垫等;7-14岁孩童需使用安全带。

英国:在2006年通过法例:121.35米以下孩童在车内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增高垫。

德国:除了必须使用安全座椅之外,还要求儿童骑自行车上街必须戴安全帽,必须在自行车后座的地方插长杆的小旗,以便清清楚楚地被街上的司机和行人看见,必须有父母陪同等等。

中国:国内关于安全座椅的立法,多是在地方性的《交通法规条例》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明确要求4岁以下的幼童要使用安全座椅;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坐在副驾驶座。目前有相关要求的城市和省份有:上海、深圳、南京、杭州、苏州、合肥、海南、山东、内蒙古等地。但目前还没有全国性的立法要求。

 

三、消防教育如何融入幼儿园(学校)日常活动

德国:每学期消防部门都会和学校共同制定消防教育计划:如参观消防博物馆,参观消防队,并给孩子讲材料的燃烧性能;教孩子怎样报警、扑灭初起的火苗、怎样安全使用打火机等;同时还不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美国:除了每学期和学校安排的消防教育计划外,一些城市消防部门还会将废弃的房屋搜集,亲自带领孩子去现场观看点燃房屋的惨状,并录像让他们感觉到玩火的后果。一些幼儿园每学期还有一个“防火周”。消防部门还设计各种桌上游戏,将灭火规则收录其中,可以帮助孩子了解基本的灭火规则。

俄罗斯:《高校安全条例》中明确规定,如因校方管理不当引起火灾,责任人将被追究刑责;还有一些指导学生如何应对洪水、火灾、交通事故以及恐怖袭击的演练和培训。 

 

四、国外幼儿园环境安全建设:

环境设计:美国幼儿园的户外活动操场多采用橡胶木之类的材料,同时也有适合幼儿开展不同活动的不同地面,如草地、水泥地、沙地等。他们对安全的认知始终认为是动态的。他们有每日每周每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计划。

日本幼儿园中的绝大部分户外活动场地采用了硬沙土地,以减少摔倒后的损伤程度;单

杠、爬竿等攀爬类设施下面垫上塑胶垫子;秋千周围设置围栏或用白线标示,以提示孩

子秋千摆的安全位置。

教师是安全教育实施者。在户外活动时,教师允许孩子尝试各种他们自创的具有“冒险性”的活动,以及自己发明的一些游戏设施的“非常规”玩法,不会轻易制止。当然,给孩子充分自由的前提是,让孩子掌握一些基本的、必须的安全行为规则。

五、各国为保护儿童对养狗人的行为法规:

德国:严禁狗进入儿童游戏场、休闲草坪、游泳池等场所;严禁在公寓楼、多家居住的住宅楼里养“危险性”狗;狗出门必戴“审批标志”。

▲泰国:曼谷法令规定:养狗人要到市政部门注册;为宠物狗植入包含其主人名字等数据的微型芯片,控制丢弃狗现象;只有15岁以上、65岁以下的市民才可以牵狗上街,牵狗绳子不能长于50厘米。

日本:日本环境省规定了宠物的饲养标准,规定遛狗时不能接近交通要道,要避开人多和地形繁杂的地方;定期登记打疫苗,否则被处以最高30万日元的罚款。

美国:不允许单独让狗与老幼病弱者相处;加强狗主人教育和狗的培训等。虽然各州法律不同,但规定基本一致。美国CDC还专门出台了预防狗咬的建议,在这里,我就不赘述了。在动物伤害预防课程里,已经做了分享。

中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我们重点介绍了国外和国内在儿童非故意伤害预防方面的法规和措施。这里,我再简单和大家普及一下目前中国对儿童保护的相关法律。

 

我国现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主要有:

一、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包括《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的有关法律。这些法律虽然不是专门的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但其中有些内容涉及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比如《宪法》规定:“禁止虐待儿童”。《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远离儿童伤害,我在这里#

非常感谢大家几个月来的陪伴,儿童伤害预放话题真的很大,大到可以影响到国家稳定和民族兴衰的层面;但也可以很小,小到我们每天润物细无声的生活琐碎中。真心希望听众朋友们从中有所收获,相信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树立安全意识。因为孩子的平安成长,牵动了我们对未来的所有向往。再次感谢您的收听和支持!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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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13761319bqo

    谢谢。

  • Hustle_P

    谢谢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