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我们何种情况下应当诉讼
那么什么情况下应当讼?什么情况下不应当讼?诉讼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领悟讼卦中的智慧,化解生活中的矛盾呢?
有一家公司的总经理得到通知要到日本去开会,他心想每次都是自己去,也让副总去一次吧。于是副总很开心地答应了,然后回到家就跟他的妻子女儿讲:我要去日本开会,你们要不要顺便跟我去玩玩?
两个人也很开心地同意了,请了假,三个人浩浩荡荡就到了东京。这一玩玩得连开会都忘记了,等他想起来的时候,会议都已经结束了,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回来,总不能流亡在国外。
回来以后他就再三考虑要不要讲实话,可是如果这个时候讲实话那全公司都看自己笑话,而且传出去,自己只有低着头回家了。所以他就决定照领出差费,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后来总经理的儿子知道了这件事情,就跟他爸爸讲:副总可以这样吗? 如果不办他的话,整个公司的风气都完了,所以无论如何要叫法务部办他,起诉都可以,最起码有三项罪名:第一,耽误公务;第二,伪造文书;第三,冒领出差费。
而总经理说:我当然知道了,但是我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如果像你说的我们现在就起诉他,法院怎么判是一回事,他一定会被我们敌对的公司高价挖走。
而他对我们公司很熟悉,被挖走以后他就会专门针对我们设计出一些方案,把我们打垮,那样造成的损失岂是这点差旅费能够换回来的?
再说副总长期以来,替我们公司做了很多贡献,这次就算我放他慰劳假,招待他全家游玩也不为过。何况这件事情,我自己也有错。我要他去开会,应该增加他的责任感,告诉他,我想要了解什么,请他转达什么事,但我没有交代。
儿子还是坚持说:不行,不然我们设法务部乾什么?总经理说:我们设法务部,是要提高我们自己的警觉,任何方案都要反复推敲调整,或者事先跟对方沟通,不要让人家有机会来讼我们,而不是说我们设法务部去诉别人。
总经理父子俩对于这个事件的态度完全不同,却各有道理,如果起诉那位副总,就有可能被竞争对手挖墙脚,但是如果不了了之,就有可能助长这种不负责的风气。
那么在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到底是应该诉讼,还是不诉讼?究竟采取哪种方法,才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利益呢?
因为这个副总回来以后他心里一直很不安,其实他从在东京没有去参加会议那时候心就不安了:这怎么办呢?丢这个脸,对不起公司,对不起总经理,更对不起自己。
所以他就开始想,自己回去以后双管齐下,一方面暂时把出差费领过来,掩人耳目自己才能够平安;然后自己就赶快去想有什么办法,可以对公司有特别的贡献,弥补了以后再正式跟总经理讲自己犯的错误,到时候随总经理处置,这才是中国人的想法。
后来他有了贡献以后,就去找总经理,说自己去东京玩昏了头了,连会都没有去开。总经理假装不知道,并说没有关系,就当去玩了。
副总说那不行,这传出去败坏公司的风气,所以自己一定要辞职,并会退还差旅费,甚至送交法办,自己都毫无怨言。总经理却说:开玩笑,你对公司的贡献有谁赶得上,谁敢讲这话我就叫他滚。姜还是老的辣,总经理毕竟是总经理。
我们会觉得中国人完全没有法律观念吗?当然不会。因为我们会想到更深一层去想。为了法,逼走了一个对公司很重要的人才,得失如何。这才是法家跟儒家不同的地方。
老实讲,有些读书人老觉得法家就是法家,儒家就是儒家。其实读了《易经》以后我们应该知道,儒家就是法家,法家就是儒家。
孔子非常重视制度,非常重视要有是非,但是他的说法跟法家不一样,法家是一切依法,孔子说依法要有先决条件:立法的人要凭良心,司法的人要凭良心,执法的人要凭良心。所以我们会发现法家加上凭良心,就变儒家了。
我们发现历史上的法家最后都死得很惨,就知道孟子为什么说“徒法不足以自行”而且法家经常是作法自毙,所以还是儒家看得远一些。
讼卦是不是告诉我们永远不要打官司?当然不可能,因为有时候是避免不了的。讼卦告诉我们打官司可以,但要有法律性,要培养好的法官,还要有好的律师。
我们回过头来看刚才那个事情,总经理在整个讼卦的位置就是九五,我们看讼卦会发现,讼卦六爻只有九五是当位的,其它五爻完全不当位。就是说要讼,必须要九五行得正,必须要九五知道怎么样去摆平,知道怎么样才是合理的。
这句话很重要,合理的不公平。我们所追求的是合理的不公平,不是现在一般人所讲的公平。
因此,我们现在把整个讼卦分成两段来看,上面是天,下面是水。上面是天,天行健,底下人要去告上面的人,上面的人又是很刚健的人,有权有势,甚至打官司用公家的钱,而底下人打官司乖乖地用自己的钱,去跟上面人拼,划不来的。
底下是水,水固然力道很强,但毕竟它是很柔弱的。老子讲得最清楚:上善若水。什么叫上善若水?就是会滋润万物,但是完全不居功。你看下雨,雨下完了以后没有说人得到多少好处,要付多少钱。
我们来看初六爻的爻辞: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不永所事”就是不要常常搞这种事情。一家公司动不动起诉,官司缠身,那怎么做事情呢?
我有很多现成的案例,一个总经理亲自跟我讲,他说:我就是处罚了一个员工,结果那个员工出去以后,天天告,一直告,弄得整个公司不安宁,我给他钱他不要,他就要告我告到底,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们只有真的碰到这样的人,才会知道不永所事。所以不打官司这种事情尽量不要才是上策,万一发生了要赶快求和解,不要认为自己一定会赢。千万要这样想。
曾仕强学堂 回复 @尒溡糇妸靓迡: 亲爱的易友,感恩关注,感恩收听,一路的陪伴,感恩相随!祝您福满乾坤,元亨利贞!
心静。
曾仕强学堂 回复 @佳颜_: 在此相遇,即是有缘,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一起努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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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强学堂 回复 @XH活出自尊: 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根!感恩圣贤给我们后人留下的财富!让我们一起努力传承中华文化,践行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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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强学堂 回复 @木耳007: 感恩您的支持和认可,每天学习一点点,坚持下去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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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仕强学堂 回复 @了悟一:
非常喜欢曾大师的讲解,太长智慧了
老江湖啊,这就是老江湖
学了阴阳和合之谓道,才接受合理的不公平。以前没听曾老师的讲座,不喜欢做事圆滑的人,听了之后才明白保持中正阴阳和合才是道。没有绝对的喜欢,也没有绝对的厌恶,一切都是来了能中正的应对便是道吧。🙏
这才是大智慧嘛!
曾仕强学堂 回复 @丿阿狸丶媛媛: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感恩点赞,请多分享!同道中人,感恩您的留言和支持,让我们一起努力传承中华文化,践行传统美德。祝您福满乾坤,元亨利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