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分权
计然曰:“合伙开行,择能者是从。分头管事,以值者可托。”
[译文]合伙开办商铺、经营生意,应该选择最有能力的人来领导。适当分工、各司其职,应该选择最合适的人来担当。
范蠡按语:“一行若有数人合伙,客当择其殷厚者托之本,能事者托之鬻,他日分伙相投亦如是也。轮宝如同打劫,独任尚顾门风。毋论兄弟叔侄,合伙共开一行,若轮流管年管事,各要顾己赚钱,不肯推让牙用,妄施本文,知客再来,落于谁手?与其独自开行,尚图下年,百凡宽让,以顾门面也。”
[译文]数人合伙开办商铺的,应该选择其中最有实力的人来托付本钱,选择最有能力的人来托付大小事务,即使将来大家分伙时,也应该这样办。无论是兄弟还是叔侄,合伙开办一个店铺,如果按年头来轮流管事,呢么每个人都只想着为自己赚钱,不会为大家尽心尽力,不会设法与中间人、顾客打好交道,随意地签合约,熟客再来,也不知道轮到谁管事了。这样看来,如果合伙采取轮流管事,还不如独自开设店铺,这样还能顾及下一年的生意,凡事都能宽厚、礼让,顾及自己的商誉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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