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isode 019 - 阿尔基多斯山之战

Episode 019 - 阿尔基多斯山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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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集:阿尔基多斯山之战

— 辛辛纳图斯率兵连去带回十五日击败了埃奎人。第十六日,他辞去独裁官,回家务农去了。


《十二铜表法》总共有一千二百多项法律, 有些让人忍俊不禁, 有些让却人不寒而栗。法律出台后,阶级斗争的同时,罗马迎来了埃奎人的进攻,在伟大的独裁官辛辛纳图斯的领导下,罗马阿尔基多斯山之战大胜。


播客原文摘录:

Hello,大家好,欢迎收听《话说罗马》。
第19集 – 阿尔基多斯山之战

在上一集节目中,我们说到了《十二铜表法》在罗马诞生。

这是罗马史上第一次尝试,用文字形式的法律条款来约束行为,“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公民。各表系由青铜铸成,故习惯上称作《十二铜表法》。这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体现出古罗马人的法治精神和奴隶制国家的本质特点。

归纳起来看,包括债务法、继承法、婚姻法以及诉讼程序等各个方面,基本上是罗马人传统习惯法的汇编,表现出维护贵族和富裕平民利益的倾向。这些法律条文经森图里亚大会(也就是百人团大会)批准,公布于罗马广场。

当时在罗马人民中很快就掀起了学习和背诵法律条文的浪潮。在马尔库斯家中那个勤学好问的八岁小男孩也在努力背下来姑姑抄写的法律条款。

今天这里我想在举出一些《十二铜表法》的法律条款,让你们能够更了解两千五百年前罗马人的法律。

◆ 夜间行窃者,如果在行窃当场被杀,将其杀死为合法行为。如果白天行窃,除非窃贼持有武器拒捕,不可以把窃贼杀死。

◆ 当法院传唤被告出庭受审时,如被告因疾病或年老不能出庭,原告应提供交通工具,但除自愿外,不必用有篷盖的车辆。法院将派出四名士兵和四名奴隶一同前往,把被告带到法院。

◆ 但是如果被告由于患传染性疾病不能出庭,则法院将审判日期推迟,直到疾病传染期结束为止。可允许推迟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而在推迟期内,原告有权每三天在被告门前高声呼唤,已提醒被告。以此使被告家族蒙羞。

◆ 诉讼审理过程中,如当事人在没有法官参与的情况下,双方能自行和解的,则讼争即认为解决。

◆ 如当事人不能和解,则双方应于次日午前到广场或法院进行诉讼,由法官审理。诉讼当事人一方过了午时仍不到庭的,法官应即判到庭的一方胜诉。

◆ 窃盗被捕,如窃贼为自由人,除必须要归还所偷物品之外,要在罗马广场当众处以苔刑,行刑者一般为持有束棒的刀斧手。处笞刑后移交给被窃者处理。

◆ 如窃贼为奴隶,处笞刑后在第二个公共行刑日投塔尔皮亚岩下摔死。将由奴隶主负担赔偿被盗人。

◆ 如窃贼未到适婚年龄(罗马男14岁、女12岁为适婚年龄),则由法官酌情处以笞刑,并责令赔偿损失。

◆ 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三十日的法定宽限期。一旦商定的期限过去, 不归还债务就有10% 的利息。

◆ 三十天后, 如果债务仍然未付,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拘押至法院,由法官审理。

◆ 债权人有权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拘禁期内,债务人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

◆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患有精神病的人不得拥有任何财产。该人财产归其男性亲属所有,若无男性亲属,则归属家族财产。

◆ 每一个所谓家族或姓氏在古罗马都有一个特殊的地方用一种集体的方式保存归属该家族的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该姓氏在战争时期获得的荣誉,战利品,奖牌等,固定资产如土地所文件等。

◆ 集体的财产在分配的时候也是要分配给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的。

◆ 罗马当时,家内事由家长全权处理,政府不加干涉,出生畸形的孩子被视为怪胎,视为国家不祥之兆,法律规定应即杀掉以除害。

◆ 不仅如此,古罗马的习俗是,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师在孩子出生的八小时之内,把孩子抱到父亲面前检查,父亲把孩子放在地板上观察过后,决定是否接纳新生儿成为家庭成员,若父亲不接受,站立起来离开,则表示这个孩子应被立即处死。

◆ 不法砍伐他人树木的,每棵处以25阿斯的罚金。阿斯是罗马的一种铜币,最初是以牛羊为标志的铜块

◆ 树枝越界的,应修剪至离地十五尺,使树阴不至影响邻居的地界;如树木因风吹倾斜于邻地,邻地所有人也可以诉诸处理;

◆ 树的果实落于邻居地界时,则归邻居所有。

◆ 古代罗马的婚姻分有夫权婚姻,也就是正式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也称为略式婚姻两种。夫权的取得,一种是可以依法定方式结婚,也可以因经过连续一年的共同生活,也叫称时效婚。

◆ 妻子不服从一年使用时效而缔结有夫权婚姻的,只要选择一年中,连续外宿三夜即可中断时效婚姻。

◆ 对法官作伪证的,投于塔尔皮亚岩下摔死

◆ 建筑物的周围应用二尺半宽的空地,以便通行。相邻田地之间,应留空地五尺,以便通行和犁地。

◆ 在他人土地上有通行权的,其道路宽度,直向为八尺,转弯处为十六尺

◆ 在夜间窃取他人耕地的庄稼或放牧的,如为适婚人,则处死以祭谷神;如为未适婚人,则由法官酌情鞭打,并处以赔偿双倍于损害的罚金。

◆ 折断自由人一处骨头或牙齿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 不得在市区内埋葬或焚化尸体。埋葬或火化时,死者的丧衣以最多为三件,紫色的只能有一件,奏乐乐队人员不得多于十人。

◆ 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 最后,在古罗马最严重的罪行是杀死自己的父亲。 在这种情况下,弑父逆子将被双手反绑,放入一个大的皮革袋中,和他一起放在袋子里的还有一个狗,一条蛇,一只公鸡和一只猴子。袋子口系紧,坠上石头,扔进台伯河中。

这里是我找到的最有特色的条款分享给大家。还有太多条没说完,《十二铜表法》总共有一千二百多项法律, 有些让人忍俊不禁, 有些让却人不寒而栗。

还是那句话:这些罗马人都好疯狂。那时候的法官是一个特别忙的职业,罗马人太过于热衷起诉,上诉,再上诉。好像是非要把对方赶下地狱不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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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文锦问津

    任何民主制度都是斗争得来的,统治者不会主动实惠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