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果当大学教师,还是不把我的行业叫做“教书”。依理说,大学生该比中学生更能够自己看书了;我或者编了讲义发给他们,或者采用商务印书馆的《大学丛书》或别的书给他们作课本,他们都可以逐章逐书看下去,用不着我教。如果我跑进教室去,按照讲义上课本上所说的复述一遍,直到下课铃响又跑出来,在我是徒费口舌,在他们是徒费时间,那太无聊了;我不想干那样无聊的勾当。我开一门课程,对于那门课程的整个系统或研究方法,至少要有一点儿是我自己的东西,依通常说法就是“心得”,我才敢于跑进教室去,向学生口讲手画。我不但把我的一点儿给与他们,还要诱导他们帮助他们各自得到他们的一点儿。唯有如此,文化的总和才会越积越多,文化的质地才会今胜于古,明日超过今日。这就不是“教书”了。若有人问我这叫什么,我的回答将是:“帮助学生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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