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我老板,他有两个女朋友。我的工作之一就是帮他打掩护,让他游刃有余地周旋在两个女朋友之间。
他问我,你认为自己是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吗?
我谦虚地说,我喜欢低级趣味。
他对旁边的人事说,就她了,招聘结束。
其实我本消极对待这次招聘才给出这个答案,没想到这样结尾。从那天起,我成了他的情感事务部部长。我们坐在一家老牌酒店的地下酒吧里,电视机里放冰球比赛。
我们并排坐着,看着电视,像搞敌特工作。他说婚事不能再拖了,你要帮我做出选择。
先说女友一号,我们在吃工作餐,她穿着风衣来,坐在他旁边不爱说话,光低头玩手机,听到我们说有趣的事,她像随身带了《我爱我家》的录音机,按下播放键应付着干笑两声。
一看就是当女神当惯了的女孩,被长期宠溺的女孩,虽然她已经快四张了,却还带着十几岁少女的眼神。当时他说起自己的业余爱好,就是做做慈善看看房。她用鼻子狠狠笑了一声,揭穿了一个虚荣心强的老男孩。
他有些尴尬,只能话锋一转,说那些被资助小孩写来的感谢信全是从网上百度来的,寄过来十封,都一模一样,把这个挺装的故事变成一个笑话。讲的时候,他偷瞄她,真真像一个偷瞄女神的青春期少年。
她和老板认识十五年,在新西兰的教堂里宣过誓,后来她喜欢了别人,两人分手。但是她在某个下午又回来了,像是出去玩了一圈的小孩,坐在沙发上玩弄头发,对他说,我要喝可乐。
婚期将至的老板怔怔地看她,还是爱得一点办法没有,帮她在杯子里放好冰块,倒进可乐,看气泡快速上升。
十五年,可以变更一个短命的朝代,一种货币,一只小狗的一生,一个受精卵长成会泡妞的少年。而那只面包,十五年都在拿着黄色胶带,往那瓶牛奶身上绑,直到她绑上了别的牛奶,他才垂头丧气地去找另一只面包。
在他们读誓词的时候,谁也不会想到日后的背叛、折磨、无可奈何。但是更令他自己都难以置信的是,在背叛和折磨之后,他还能像誓词里写的那样怀着责任去爱她。
二号女友普通很多,不能说普通,是在意料之中很多,非常漂亮,身材凹凸有致,看上去就是能“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开开心心去婆家的女孩。在我们面前懂得微笑讨好,回家常常吃醋生气哭鼻子。
她也知道他和一号女友的事,小女孩总是很容易被大叔的故事感动,他们是有一车故事的骗子呢。
他当过水手,有航海的经历,之后上岸才考的大学。他睡过土炕,养过野鸡,甚至连他在荒山野岭抓兔子,常在天厕拉屎,在小女孩眼里也都是十分英勇的表现。于是二号女友默默为他写了一年的Blog,然后“不经意”让他看到。他觉得很假,可还是被感动了。
二号和老板努力重复着他曾经和一号的生活模式。他们曾经养狗,于是二号女友也养狗,养了之后坚持不下去,又要送给朋友,送给朋友后不舍得,再哭着要回来,哭着要回来又养不下去,周而复始为此忧愁。
她的大多数诡计,老板都明白,觉得她自己捉弄自己,有些可爱。她希望他有一只新的小狗。但是感情和小狗不一样的是,人的记忆太容易召唤,在大脑里迷不了路。初恋之所以刻骨铭心,是因为当时你在爱情观的婴幼儿阶段,所以那时养成关于爱的习惯,很有可能会伴随你终生,毕竟谁都不愿意告别曾经拥有的青春,可是谁最后都告别了青春。
他讲完故事。我叼着吸管问他,你喜欢冰球吗?他说,不喜欢,我喜欢篮球。我又问,那么你最喜欢谁?他托着腮说,你问我喜欢谁?我点点头。他犹豫了一下,说出一号女友的名字,但是现在没特别喜欢谁了。
我笑起来,其实,我是问你喜欢哪个球星。
于是,我们还是没有选择,他继续拥有着两个女朋友。其中一个深深爱过,另外一个帮他赢遍流动红旗。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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