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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谈判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无论是什么样的谈判,大到国家政治,小到菜市场买菜,可以说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天天都面临着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谈判。在一场谈判中的双方处在什么样的位置、基于什么样的事态,以及对手的经验、实力,往往决定着最终的结果。
实际上在谈判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希望对方给出的合作条件是透明的、诚实的,合作的态度是友好的,面对分歧时呢,是冷静的。
之所以大家能坐下来谈,就意味着,这次谈判的成功对于彼此都是有意义的,否则谁都不会浪费这个时间,这是一个大的前提。
虽然如此,每个人在谈判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却是他自己以往比较固有的,惯性的处事风格。尤其是在遇到双方重大分歧,或者谈判进行的不顺利的时候,更容易看到这种明显的处事差异。
我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有一部分人特别喜欢在具体问题上反复拉扯、讨价还价,甚至很享受这个过程。而还有一些人,给出的条件是明确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可以说亮出的就是他的底牌,也就是最真实的合作条件,这个时候如果遇到讨价还价的偏好者,气氛就容易陷入紧张。
因为,通常具有讨价还价偏好的谈判者,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先砍了再说,甚至拦腰砍半,这是他们的谈判风格,这样做让他们很有成就感,很有气势,这是大多数这类型的人的特点,但他们也比较容易忽略一些关键性的问题,比方说,对方给出的条件、价格是不是合理的,是不是对方的成本价,如果再砍下去,对方在这次合作中能不能获利,而自己当初确立的合作底线是多少,对方的报价有没有在自己的预算之内。等等。
……
就像今天刷屏的宝马车主砍电车男不成,却被砍死这件事。明明是宝马车抢人家自行车道在先,仗着自己人多,耍横,芝麻大的一个事儿,就敢拿刀砍人,结果呢,事态发生了反转,宝马车主失手刀落,电车男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捡起了刀,在这种情况下,电车男砍向宝马车主就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因为你不这样做,很有可能事态稍纵即逝,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继续陷入危险。至于电车男之后追着宝马车主砍的行为,恐怕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围,更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
可以说,这件事的前半段,是宝马车主用尽自己的优势地位,人多,手里有刀,这都是宝马车主的优势,但在车上的女性朋友先下车后,可以说已经和电车男谈好,双方的情绪还是比较稳定的。
但宝马车主下车后,却把事态升级成了暴力事件,先是拳打脚踢,接着拿刀砍人,这就是用尽了优势地位。最后在对方捡刀的那一刻,激发了对方的报复性防卫。但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电车男拿刀砍人的初期,可以说是基于避险的防卫行为,但他没有停手,而是追砍宝马车主,最后把人砍死。这也是用尽自己的优势,没有在对方已经丧失攻击能力时,停手,而是选择了继续砍人的行为,这就构成了第二次反转,恐怕也不可避免这场牢狱之灾。
所以说,自己站在优势地位时,切记不可用尽自己的优势,你的力道有多大,对方被你所激发起的愤怒和恨就有多大。作为始作俑者,当然要为自己用尽优势地位的行为付出代价。
正所谓,势不可去尽,福不可享尽,话不可说尽,规矩不可行尽,凡事太尽,缘分势必早尽!
简直就是心理战啊。烧脑,小白怎么办??
还是喜欢实实在在的,没有那么多水分。
中律有声 回复 @听友68131023: 见仁见智,随机应变罢了。
您说的太有道理了,真的就是这么回事。很多人就是喜欢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