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第八章 移还是不移?CRS下,正在办理香港投资移民就不必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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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移还是不移?

第一节:我正在办香港投资移民,既然实施CRS,是不是就没必要再移了?


们先看看客户移居的目的。客户之所以要做投资移民,大多有获得国际化身份、海外资产配置、子女留学教育等诸多目的。


为什么现在客户对投资移居香港犹豫了呢?因为香港投资移民需要1000万港元的投资移民款,现在香港和内地都是CRS的签约成员,那客户就会担心:我移居香港后,香港会把这1000万港元的投资移民款披露给内地,从而产生风险。


事实真是这样的吗?按照香港特区政府对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定,本计划适用于“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也就是说,内地居民在正式移居香港之前,需要先办理一个其他国家的绿卡,再以该绿卡身份作为申请人移居香港。但是为交付1000万港元投资移民款在香港开设的账户,一般是在移居人士的内地护照名下——因为移居过程中客户仍然是内地税收居民,所以香港有可能会将1000万港元的投资移民款披露给内地税务主管部门。


申请香港投资移民的时间一般长达7年,目前香港已经暂停了此计划。所以这样的客户肯定是前几年就已经申请了该计划,之后在这长达7年的等待中持有的是香港的临时身份证。这种情况下,除非在香港有收入或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天数,才会被视为香港税收居民(关于香港税收居民的认定,详见本书第三章第8节),大多数情况下,他仍然是内地税收居民身份。


从长期来看,在CRS实施的情况下,因为香港是低税率地区,并且只有在香港的收入才会面临纳税。如果未来打算长期在香港生活居住,持有香港的永久居民身份还是有利的。


所以,对于关心这一问题的客户,如果已经在办理香港投资移民过程中,建议还是坚持下去,以便给自己一个选择低税率地区税收居民身份的机会。

 

 

第二节:如果我拥有澳大利亚绿卡,那我以后在中澳两边开户分别用不同的身份证件,不就可以规避CRS了?

果拥有了澳大利亚的绿卡,我们需要站在中国和澳大利亚两个国家的角度来分别分析。


中国的情况

这里要分以下两种情况来谈:

(1)如果移民澳大利亚后,您在中国金融机构开户时用的是中国的身份证件,填写的完全是中国居住地址、邮箱、电话等信息,金融机构不知道您移民了澳大利亚,在金融机构的开户信息中没有任何移民的信息透露,因为账户为居民账户,这种情形下可能暂时国内金融机构不会收集汇报披露您的信息。


(2)如果您已经移民澳大利亚并取得澳大利亚的绿卡,在中国金融机构开户的证件是澳大利亚绿卡,则有可能会被金融机构识别为非居民,这样在金融机构开户的信息就有可能会被收集和披露。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您在金融机构开户用的证件是中国的身份证件,但是在开户信息里存在境外的一些信息,也就是非居民标识,金融机构就有可能会进一步识别。如果识别为非居民,金融机构就需要收集、记录开户人账户信息并报送;如果根据现有资料确定您是居民,则金融机构无须处理,但要持续监控;如果根据现有资料无法确定您是居民还是非居民,金融机构会要求开户人进一步提交声明文件,如声明为居民的,需要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是中国税收居民,能证明是中国税收居民的,金融机构无须处理,但要持续监控,如声明为非居民的,金融机构会收集、记录并报送开户人的账户信息。


澳大利亚的情况

如果您在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开户时用的是澳大利亚的绿卡,那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中也可能会有您国籍(中国)的相关记录信息。这时,澳大利亚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时,会发现账户中有非居民标识。此时,按照CRS的相关要求,澳大利亚金融机构会对您展开进一步调查,您还可能被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来证明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提交的证明材料不能充分证明您是澳大利亚税收居民身份(比如虽然拿了澳大利亚的绿卡,但是每年只在澳大利亚居住一个月),则您仍然会被认为是澳大利亚的非居民,而因为您的国籍是中国,所以您会被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这样澳大利亚会将账户信息报回中国税务主管部门。


如果未来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境内的金融机构将知晓客户为澳大利亚和中国的双重税收居民身份,进而,境内的金融机构也会收集和报送您境内的金融资产信息给澳大利亚。


 

第三节:如果我选择移民到低税率国家去,是不是就能让我的税低一些呢?


先我们要知道,CRS实施的最终目的是打击利用海外账户跨境逃税。如果您是为了减轻税务压力而选择移民到低税率国家,至少理论上是可行的。当然,这不意味着您就能因此规避CRS


其实,想要减轻税务压力,核心不在于您往哪里移民,而是您成为哪里的税收居民。即便成功移民到一个低税率国家,也不意味着您必然就是这个低税率国家的税收居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只有成为低税率国家的税收居民,同时又不是高税率国家的税收居民,才可能达到减轻税务压力的目的。


改变国籍,不等于改变税收居民身份。比如移民加拿大后,可能是加拿大税收居民,也可能是中国税收居民,还有可能既是加拿大的税收居民,又是中国的税收居民。


举个例子来说,刘先生是中国人,成功移民到了塞浦路斯。他移民的目的是拿一个境外的身份,持有境外资产,但是并不在塞浦路斯居住,仍然居住在中国。这样的话,刘先生仍然是中国税收居民,并不是塞浦路斯税收居民,无法达到减轻税务负担的目的。


所以,这里的关键不在于是否移民,而在于如何取得低税率国家的税收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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