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集】遵从自然,可以带来哪些好处?

【第22集】遵从自然,可以带来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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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老子的自然的五段原文我们都讨论过了。我们说过,根据《道德经》原文,老子的自然是天下、万物、百姓的整体的自然,那么,这种整体的自然是如何体现在万物和百姓身上的呢?仔细阅读原文就会发现,老子讲的自然是最高层次的,到了民的层次,就变成了类似于自化、自定、自正一类的说法。


显然,圣人实行自然的原则,百姓万物的个体就有了自化的可能性,也就是一种个人自主的演化。简单说,圣人或在上位的人实行自然的原则,追求自然而然的秩序,在下的百姓万物就有了自主自化的空间和可能。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老子是如何主张个体的自主自化的。《老子》三十七章说﹕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

不辱(欲)以静,天下将自正(定)。


我这里念的原文参考了帛书本。这一章大意是说,道总是体现无为的原则,侯王如果也能够持守这一原则,万物都将自己生成演化。演化过程中如果有人节外生枝,有奇巧的行为,圣人就将以无名或质朴的原则镇抚他们。因为用的是无名、质朴的原则,所以万物将归于无欲,安静且不会受辱,这样天下万物就会自己保持正常的状态。


这里说的侯王泛指现实的统治者,我们说过,侯王不同于圣人。侯王如果能实行道的无为的原则,天下万物将自化,即万物自然而然的生成演化。自然而然的生化过程是最好的,是不应该破坏的。这就是老子期待的是“天地将自正”。自正就是自己走向正途,自然而然地符合常规或正常、正确的标准。自正(自定)、或自化都是没有强力干涉、不必费心费力去追求的结果。自化是给作为个体的万物以自由发展的机会,天下将自定或自正则是保证在个体自由发展的情况下仍然有总体的稳定与和谐。这里强调的万物自化和天下自正,都是在整体的关照中涵容了个体的自主,由个体的自主自化构成整体的和谐平正。


注意,这里“镇之以无名之朴”的镇字不是我们现在所讲的镇压打击的意思。古代镇字可以是镇抚的意思,有抚慰的意思。无名之朴也不是强制的手段。这里讲“万物将自化”,说明老子所向往的既是整体的自然而然的和谐,也有个体的充分的自由发展。老子并没有完全排斥社会管理者的作用,但他认为这种作用应该是间接的,温和的,是通过个体的自愿接受而实现的。不应该是从外界强加于人的。


我们提到过的五十七章也说到自化,自正,并且提到了自富,自朴。原文说: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民多利器,国家滋昏;

人多伎巧,奇物滋起;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故圣人云,

我无为而民自化,

我好静而民自正,

我无事而民自富,

我无欲而民自朴。


这是说,如果天下有太多限制和禁忌,百姓的生活就会陷入贫困。百姓过分追求便利的器具,家族和邦国就会滋长昏乱之气。人们过分追求奇技淫巧,新奇的器物就会不断出现。法律禁令越多,盗贼也会越多。所以圣人说,我实行无为的原则,百姓就会自然实现教化;我喜好安静,百姓自然会走向端正;我不无事生非,百姓自然会富有;我没有欲望,百姓自然会质朴。


曾经有人把这一章解释为老子反对人类文明的进步,反对法律制度等,这都是不合《道德经》的主旨和本意的。在我们看来,这一章讲的是文明进步带来的副作用,是对人类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的反思,未必是对法律本身或文明进步的全面否定。


法律制度,政治的和社会的禁忌,新技术,新器物,都是随著人类社会的进步而出现并发展的,这些新事物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应需要而出现的,因此有其合理性,给人类带来了很多实际利益,但也给人类历史带来了新的问题或麻烦。比如,科技的进步,原子能的发现可以造福人类,但也可以制造灾难。一方面一些大国在竞相研发更高级的核武器,一方面又要努力禁止别人研发核武器,两方面是冲突矛盾的,但又无法禁止任何一方。目前,人类生产的核武器足够多次毁灭地球,这就是科技发展给人类造成的两难的、荒谬的局面。此外,人类发明了据说是更清洁更安全的核电站,但是,核电站的事故和核废料可以造成旷日持久的灾难及其后遗症。如乌克兰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的爆炸事故造成整个城市的荒废,核辐射的危险至今未消。日本福岛核电站的事故污染了大片的农田和海洋生物,很多国家至今禁止福岛地区的农产品和水产品入境。这让我们看到了“多利器”, “多伎巧”,以及“法令滋彰”所造成的“国家滋昏”, “奇物滋起”, “盗贼多有”等问题。所以,至今是否允许发展核电厂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巨大争议。这都是人类文明进步中产生的新问题。


那麽,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老子并没有主张取消一切法律、技术,并不主张用进一步控制的方法来解决问题,相反,他主张统治者改变传统的管理方法,把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引导在自然而然的秩序之下。我无为,我好静,我无事,我无欲,这都是要求社会的管理者不去追求财富或新奇的享乐,不去直接控制人民与社会。这种主张和儒家主张君主以身作则的思想有相似之处,但对君主的期待和要求又显然不同。儒家主张君主在各方面都要在百姓之前引领百姓,一方面要作治国的明君,另一方面要作为人的表率。也就是私德和公德都要完美。事实上,没有一个现实世界的人可以完美无缺。而道家认为没有人可以担当这么大的责任,担当这样完美的劫色,所以在上位者应该让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民自朴,也就是达到无为而治的效果。或许人们不明白为什麽无为之治会有这麽神奇的效果,不相信这样的结果,这是因为老子基本上只提出了自己的理想和价值,并没有详细论证如何实行无为之治。老子哲学基本上是 “学”而不是 “术”,他没有为我们提供社会管理的具体的方法和细则,然而,这不等于老子哲学是没有现实可能性的。如果我们不把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当作神话,而把它们看作是理想的管理方法的最好效果,那麽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讨论如何实现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的效果。老子哲学首先提出了人类的一种价值理想。接下来的课题才是如何实现这种理想的方法和细则。


在第三十二章,老子又提出了自宾和自均的说法,也体现了他对自然之秩序的向往。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

民莫之令而自均。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

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道的特点是无名、质朴,人们几乎不觉察道的存在,所以说它是至柔、至微,但它又是至大的,所以 “天下莫能臣”。如果统治者顺从或实践道的至微而至大的特性,那麽“万物将自宾”,也就是自己宾服于道,自然趋向于和谐,不需要强制。这种自然的秩序有如天地化育,雨露滋润,不需要任何强制的命令,老百姓自己就能达到均等、均衡、协调的境地。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建立各种制度,确定名分,这是必要的,然而, “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就是说不能过分依赖名分制度。过分依赖名分制度就会造成强迫的僵化的社会秩序,失去个人自由和发展的空间,失去社会生活的活力。好的社会管理方式有如百川入海,百姓民心可以自然归附,社会秩序可以自然形成。


但如果不知适当节制名分制度的作用,就会有新的麻烦。比如,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开始效果不错,为民间才俊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机会,开通了社会下层向上流动的渠道,颇有成效。据说英国的文官制度就受到了中国科举制度的启发。但是久而久之,这种渠道僵化了,绝对化了,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评价体制都僵化了,中举的治国人才在减少,背诵模仿之人在增加,文人升迁的路子很窄,出了不少一辈子只知科举一条出路,士农工商,样样不行的文人,所以最后终于走向了废除科举的结果。


综合以上三章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圣人辅万物之自然,希言自然,或道法自然,老子反复讲到了百姓或万物的 “自化”, “自定”, “自正”, “自均”, “自宾”, “自朴”, “自富”,这些百姓、万物个体的自己转化、满足的情况都是在上位的圣人追求自然而然的秩序的效果,都是一切生存者在没有外力强制管控下的自发的情况,表达了百姓对自然而然的秩序下自主自化、富足安定的生活的憧景和歌颂,是对无为之治的最好描述。这里所说的诸多 “自”都是就个体来说的,但这些个体的自正、自富的实现都是以道法自然为前提的,是圣人对天下、万物、百姓的总体的关照的结果,而不是在没有圣人或道的原则的情况下,一切个体各自单独演变的结果。实际上,圣人也无法直接辅一切个体,所谓辅万物之自然只能是为一切个体、每个个体的自主的、无制约的发展提供可能和条件。这当中首先是消除对一切个体的限制和束缚,这也就隐含着对万物中一切个体的慈爱、关照和尊重。


《道德经》本身的思想关注的是世界的总体秩序,这是通过圣人对天下的总体关照体现出来的。《道德经》仅有五千多字,却提到“天下”59次,而《论语》一万六千字,是道德经的三倍,但提到天下的次数不到《道德经》的一半,只有23次。这也可以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道德经》和孔子思想关注重心的不同。


好,现在我们总结一下。老子思想中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在上位的道或圣人对自然而然的秩序的关注和追求,另一个层面是圣人希望实现的万物和百姓“自化”, “自定”, “自正”, “自均”, “自宾”, “自朴”, “自富”的局面。


总之,就总体来说,老子主张自然而然的和谐、平静、均衡与有序,反对社会管理者以自己意志、欲望、以及强制性的手段来破坏这种秩序。这种秩序体现在一切个体之中,就是个体的自主与活力,是个人的自由,是束缚很少的一切个体自化、自足的发展空间。


好,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我们今天的课后问题是:圣人辅万物之自然与百姓的 “自化”“自正”“自朴”“自富”等说法是什么关系?这对于我们全面理解《道德经》的思想有什么重要意义?上位之人要怎样“辅”一切下位之人,让下位之人有更多的自主自化的机会和条件?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下你的想法,也可以提出你的困惑和问题。我将在下次的答疑课上集中为大家解答。也欢迎你把今天的知识卡片分享给喜欢《道德经》的朋友。我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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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白玛若巴

    《道德经》仅有五千多字, 却提到”天下”59 次, 而《论语》一万六千字, 是道德经的三倍, 但提到天下的次数不到《道德经》的一半,只有 23 次。 这也可以让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道德经》和孔子思想关注重心的不同。 感恩刘教授的细心与专业!

  • 苏其志

    自然,无为,反。感谢刘教授为我们明确道德经的主旨并廓清其核心概念。这是困扰了我们很多年的事。谢谢 刘教授一流学问,学问一流。几个朋友听了您的课,不敢再谈道德经了。尔言一出众师默,附耳以闻,其容若孩。

  • 静思远空

    道生万物,万物各自特性就展现出来了,就到了德的阶段。在德的阶段就会有物形之势成之。这是万物发展的过程。物形,势成,任何万物都会受到外部空间的影响,无之以为用啊。管理者或者外部环境怎样让万物把各自特性发挥出来,这就符合道的运行。但,当万物在环境中发展的离道越来越远时候,就会用各种制度法令强制力去规范。老子不过是在描述万物在道中发展的过程,演变的社会现象,而且是必然结果,所以老子也没有办法。也并非是让自由发展或者是不干预就好,看什么阶段了。无论你干预还是不干预,万物都是离道越来越远最后又向道反复。

  • 观玄问道

    辅的原因是因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对于民众或子女,侯王或父母处在外因的位置,只能是辅之,而不能强令。当然强令也是一种辅,只能用于权变场合。

  • 静思远空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个人理解是:法律法规泛滥,不符合这些的行为就成为盗贼了,多了。已经过去的,过时的规则,已经与现在的无,空间形不成道的循环了,但仍然在执行,那肯定在过去的标准下就成了盗贼,多了。过去打土豪分田地那是明文规定的正义之举,放在今天,那通通是盗贼。所以,老子不是反对法律法规,而是那些过时的,或者过度的泛滥的与现在有无空间循环不符的规则。

  • 气吞梦泽

    1圣人辅万物之自然是因、条件,百姓自化,自正,自朴,自富,是果、结果 2理解了道、圣人、自然的含义后,了解这两种关系,可能更有利于把我老子道德经原意的中心思想。3上位之人要效法天道,不过分以自己的私欲去影响干扰百姓的自我发展,打破百姓的内外平衡,潜移默化中制定规则、宣扬善念和公平,在百姓化而欲作时,以无名之朴镇之,感化感召百姓。

  • 和_vvv

    知止可以不殆

  • johnson90

    刘老师,圣人和侯王是什么关系呢?感觉二者的角色功能有些类似

  • johnson90

    很好奇,圣人辅万物之自然到底是如何“辅”的?从原文看,似乎圣人自己无欲、无为,百姓就自正、自富了,都不用“辅”了,什么都不要做了。所以这么看,两者似乎有矛盾

  • 静思远空

    刘老师对三十二章的解读,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