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限法条磨耳朵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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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限法条磨耳朵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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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限法条1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赔偿责任(2011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用户评论
  • 听友288825087

    你们有广告吗

  • Ali梨涡浅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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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听友238870983

    喜欢黄老师

  • 听友5074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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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考试必胜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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