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年),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1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巩义隶属于河南省,位于嵩山北麓,西距古都洛阳市76公里,东距郑州82公里。郑西高铁、连霍高速、陇海铁路均在市内设站。巩义为“郑州-巩义-洛阳工业走廊”核心城市之一。1992年以来综合经济实力连续22年位居河南省县域首位,连续13届跻身全国百强县,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名列全国第39位;2011年确立为河南省直管试点县市,巩义市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全国乡村城市化试点县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等。12012年12月被评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2014年1月1日,巩义市正式成为河南省直管市,由河南省政府全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