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自律越自由的感悟

自省自律自悟的感悟?
1个回答2024-01-16 10:07

我们都很清楚,任何一个人,身上都存在着一种天生的劣根性,懒惰、拖拉、给自己寻找借口、推脱,等等,一个人如果不能克服这些劣根性,那么将很可能终身一事无成。而克服这些劣根性的唯一办法,就是要具备自律的心态。

自律是一个人最重要的品质之一,是克制人的劣根性最有效的办法。不能自律的人,迟早是要失败的。很多人成功过,但是昙花一现,根本原因就在于他缺乏自律,忘记了自律。

成功需要很强的自律能力,比如,别人在看电视的时候,你能否去工作?别人在娱乐的时候,你能否去学习?别人在睡觉的时候,你能不能早点起来?别人“老婆孩子热炕头”,你是不是能忍受与家人暂时分开?这一切,就是你必须强迫自己成功付出的代价。

你之所以无法克服自己的这种懒惰的习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你缺乏自律。对学习也是如此,一个缺乏自律的人,在学习上也同样会给自己一些拖拉的借口:时间还早,再玩一会儿。就这样一次次地“再玩一会儿”,最终把学习的时间全部了,我们对学生的这种偷懒行为往往会说他们是“平时不努力,临时抱佛脚”,其实这句话不仅适合学生,对任何人都适合。古人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一个不能自律的人,往往会到需要的时候,才后悔自己平时没有抓紧时间学习,浪费了许多大好的时光,虽然为此后悔不已,却也已经无济于事了。

事实上,自律是人生的一种快乐。当你善于自律的时候,你就会把你的精力与时间通过自律而用于积极有益的事情之上。比如学习,当你天生的劣根性暗示你可以偷懒一会的时候,你的自律会马上打消这样的念头,让自己投入到学习中去。你这样做了,就不会再因为没有得到充分的学习而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因为知识不足而尴尬,就像冬季的早晨,当你的懒惰情绪让你再躺一会儿的时候,你的自律却让你掀开被子,爬出温暖的被窝,那么你就不会因为匆忙而后悔,相反,你会因为时间充足而显得轻松愉快。

因而,你要学会运用自己的自律,尽可能地避免受劣根性的诱惑,克服它们对你的影响,成为一个善于自律、惯于自律的人。

自律与放纵的感悟?
1个回答2024-01-18 18:22

自律是对自己与社会的负责,放纵是让自己充分休息,以利于更好的发展。当然,放纵要分场合时间,而且偶尔为之即可。

慧律法师开悟是以什么心做什么事
1个回答2024-05-19 18:12
佛山深远佛说佛光普度人离尘土。。。。。佛已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只有精神遗留!
人需既有内修修为以显出自身的光,才能衔接上。
修佛得法,修法成佛。以法修;法是培育本命成长的元素,也是成佛成道的基本元素。
法!唯一的道路。
万象源于法!
校园法律案例感悟
1个回答2024-03-06 09:48
我们班主任使用暴力殴打,人格辱骂.

上次我们班16个人就迟到了不到1分钟,班头就一人20棍,有几个女生当场就哭了.我后背都打出血了.然后我去找校长,我还没说完,校长竟然问我你在你们班学习成绩杂样,意思你学校不好不要来找我?反正最后校长说给我解决,可只说了一下班头,班头回来厚还当着全班的面批评我们,说什么为我们好之类的话.还有一次上课也迟到了5分钟,他又当着全班的面扇了我11个耳光做了N个俯卧撑.还有一次同学中午喝了点酒,他也当着全班的面扇了他几个耳光,嘴都打出血了.还不够又拉出去收拾.说我们在这学什么学,.回家让家长买个棺材躺着的了.在这费钱又费事....总之这样的事太多了.上个星期数学课正在讲三角函数,我头低了一下又对我人格辱骂.说我..太多了...我还有一张上次我后背打出血的图片和原来他用尺子打全班,和用棍子打两个女生一男生的视频,,
自律和保密意识感悟
1个回答2024-01-18 23:29
自律有助于事业的建立,无规不成方圆。
保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知道世界上最保贵的外在物它都有“唯一”的独特性。
自觉自律自醒自悟的含义
4个回答2022-09-14 20:36

自觉 [ zì jué ] 

释义 

1.自己有所认识而主动去做 2.自己感觉到;自己有所察觉

近义词

自发 自愿

反义词

盲目 被迫 被动

自律[ zì lǜ ]

释义 

尊循法纪,自我约束

自醒是错别字,应为自省 [ zì xǐng ] 

释义 

自我反省

近义词

内省

自悟[ zì wù ] 

释义 

本属佛学禅宗的要义之一,它的主体包括开悟、顿悟和渐悟三种不等的完成过程。

自律和保密意识感悟?
1个回答2024-01-17 08:09

自律有助于事业的建立,无规不成方圆。保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知道世界上最保贵的外在物它都有“唯一”的独特性。

自律和保密意识感悟
1个回答2024-01-17 13:51
自律有助于事业的建立,无规不成方圆。
保密也是必不可少的,要知道世界上最保贵的外在物它都有“唯一”的独特性。
寻法律案例,有分析又有感悟.
1个回答2024-02-27 04:14
去年7月份冀州市贾女士为在外地上大学的女儿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了一部价值950元的手机,一个星期后贾女士的女儿未收到,到邮政局查询得知该手机已在邮寄途中丢失。贾女士提出全额赔偿要求,邮政局以贾女士未办理保价业务为由,坚持只能给予40元的赔偿金.



问:按照我国法律贾女士能得到全额赔偿吗?



《邮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349条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因贾女士在邮寄时未办理保价业务,故只能获得所付邮费的2倍即40元的赔偿。



消费者在邮寄时,要根据物品实际价值签订“等额保价”合同,保管好发票和收据等邮寄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得到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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