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和男童都属于“老弱病残”一类,当这两者碰撞在一起,要说谁对谁错更难了。当然,从年龄来看,显然是孕妇更“熊”。
4岁的男童,正处于活泼好动的时候。对他来说,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都是模糊的。所以,小孩子无意中奔跑导致门帘打在孕妇身上,男童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伤害。
要说谁先做得不对,理应是男童的父母没有及时教导好自己的孩子。如果男童的父母在孕妇不满的时候能够及时把小男孩带过来道歉,或者自己替小孩子道歉,那也不至于发生后面的事情。
换回到孕妇这一方,这孕妇也是有点孩子气。因为对男童不满,在男童跑步出门的时候故意伸脚绊男童。果不其然,男童摔倒了。气虽然出了,但是她得到什么好处了吗?并没有,反而在网上引起一阵热议。
照理说孕妇也是要当妈的人了,怎么就对一个小孩子使坏呢?以后她的小孩子多多少少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其他人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她的孩子,不知道孕妇是做何感想?
人,都是将心比心,你让三寸,我让一尺。如果一味只想着报复,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多点同理心,多从对方角度想想,有些事情看起来并不是那么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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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a234:时而呆萌如兔,时而一丝不苟,经常干些囧事,做事喜欢极致。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孕妇导致流产属于故意伤害罪。孕妇在国家的法律上受到特别保护。殴打孕妇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母牛护犊,人之常情。
儿媳妇在不少人的眼中,毕竟是外来的,自己没生养过,觉得没有亲生骨肉的儿子亲,靠谱可依赖,所以才会挑刺针对儿媳妇。
儿子再坏,在母亲眼中都是完美的,尤其是跟外来的儿媳妇做比较的时候。
这种家长比较护短,而且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婆媳矛盾自古有之,建议坐下来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必要时请他的儿子做旁听,吱个话评评理会好一点,有利于矛盾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