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大。指发大誓,许大愿。 形容 有很大的 决心 和愿望。
成语出处: 明·吴 承恩 《西游记》第 十二 回:“我已发了弘誓大愿,不取真经,永堕沉沦 地狱 。”
成语语法: 作主语、宾语、定语;指人的决心
法律分析: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