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管家权

抚养权怎么争夺
1个回答2023-11-28 14:04

【法律分析】:抚养权争夺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八周岁以上的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想法和意见。所以是否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1-30 05:03
1、婚姻法37条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生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男女双方就抚养权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的权益以及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具体意见》1条规定,2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以随母方生活为原则,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关于父母双方的基本条件,一般以稳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直系亲属有能力且愿意帮助其照顾孩子,双方之中哪一方存在赌博、吸毒、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不履行抚养义务等的情形予以认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
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02 01:42
一般十周岁以上的,参考子女意愿。4周岁主要考虑,归谁抚养对孩子将来生活更有利。从你的描述来看,若离婚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争夺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15 07:22
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环境,是一个综合性因素,需要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不仅仅是月工资的问题。建议你请律师处理比较好。
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21 16:06
1、赞同下面一位朋友的意见,是当地向后拖拖,不是孩子小一定会判给女方,而是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
2、抓住女方隐瞒已婚和生过一个孩子的事实,说明婚姻亮起红灯是女方过错在先,自己在婚姻续存期间并没有什么过错;
3、谁个会更疼孩子,也是你要陈述的,对你儿子而言,因为你只有一个孩子,所以全家会当宝贝地疼,而女方虽然也会疼孩子,怎奈她有两个孩子,毫无疑问地分心,会受到影响;
4、你更有条件抚养孩子,因为经济实力、家庭条件、抚养能力等比女方家好得多,能够更好地抚育孩子成长;
5、他家的家风环境恶劣,有家庭暴力史,由于你们关系破裂,孩子在那样的环境中生存很容易会受到报复式的家庭暴力,至少会存在非常大的隐患。
所以,你一定要争得孩子抚养权
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28 12:44
1、当双方当事人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会以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同时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孩子抚养权并人性化考虑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一方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无其他子女或者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另一方尚可生育等各各方面情况的,合理合法的抚养权归属判决。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7、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8、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出现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利益或者其它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父方或母方以及该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甚至基层民政组织,可以依据民法通则18条,请求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权,并将监护权转移于己方名下。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6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8条
争夺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21 16:29
孩子的抚养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 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07 05:56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争夺儿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3-17 04:49

  一、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

  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三、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可能性较大?

  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等条件下,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完全可能的。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四、对你的建议

       你说到,你老婆那些要钱的话和不让儿子读书的话,如果录音下来,对你以后争取抚养权当然是有帮助!这跟孩子最终归判何方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从侧面说明孩子母亲收入较低,抚养能力弱,或说明母亲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完全漠视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你说到,你孩子已经上一年级了,如果真闹离婚,孩子本人的意见很重要的。另外,你可以针对前面说到的有利条件进行准备,特别是孩子改变生活环境后对其健康成长的影响!以及女方的个人品质,以及经济能力方面举一些反证。

争夺孩子抚养权
1个回答2024-02-05 06:43
可以去学校协商,,,,,可以找律师帮助,费用面谈,一审从立案到结案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