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慈善机构

慈善机构有哪些?
1个回答2022-08-15 04:49
做慈善活动可以找意心一益,他们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项目,可以参考
中国有哪些慈善机构?
1个回答2022-10-21 05:35
这个我也说不好!上网查查,看看中国有哪些慈善机构!网上肯定有!
都匀市有哪些非常有名气的慈善机构?
1个回答2024-05-17 15:23
有名气的慈善机构,我觉得善济医社就很有名气,他还是这个慈善机构的义务执行主席,卓顺发太平绅士不但是慈善家还同时是一个非常知名的企业家,他十多年来一直做慈善,为人善良 全心投入服务社会弱势群体,出钱出力,而且还为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筹款4700万,修建中新友谊学校等。
求一个好听的慈善机构名字
2个回答2023-01-23 06:25

1、名字:新起点

说明:新的发展新的起点。

2、名字:善嘉

说明:善心嘉奖。

3、名字:青之林

说明:青少年天地。

4、名字:橙子树

说明:阳光健康,十分别致。

5、名字:梦天地MAGTOP

说明:MAGTOP=MAGIC(魔力吸引人)+TOP(顶极一流)。

6、名字:善之馨

说明:善良的帮助和行动给人心以温馨之感。

7、名字:善友行

说明:善良的朋友的行动,能帮助到很多需要帮助的人。

8、名字:友益善

说明:我们是朋友,行为是公益,做的是善举。

世界慈善机构有哪些
1个回答2023-07-23 09:40
世界宣明会,世界自然基金会,世界儿童基金会,乐施会,奥比斯
深圳慈善机构有哪些?
2个回答2023-01-17 14:50
全深圳最有名气、运作最规范、最少FB的慈善机构,肯定就是李连杰旗下的那个:壹基金。
武汉市的慈善机构有哪些?
1个回答2022-12-18 19:49
呵呵,你要为社会做贡献,很简单嘛,把你积累的一半给我就可以了,呵呵
慈善机构是怎么“逼死”英国92岁老奶奶的
1个回答2024-04-26 01:40
【英国9旬老太不堪慈善组织催捐自杀 行善80年几乎用尽养老金】92岁的英国老太奥利芙•库克做了一辈子慈善,却因不堪慈善机构无休止的索取,以及对人性的失望,选择了自杀。据悉,近年来她陷入了财务困境,但要求捐助的信件和电话仍有增无减,最多一月收260封募捐信。
李淙翰的慈善机构是什么?
1个回答2022-06-24 17:44
那叫“智在行慈善基金”,是他本人创办的,成立于2012年,隶属于郑州慈善总会。
慈善的中国古代慈善史
1个回答2024-03-30 21:53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慈善”的传统,早在西周时期,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已设立地官“司徒”一职。而且,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助手段,被称为“荒政”。
据《周礼·地官》记载,周王在中央行政官职中,设立地官司徒,助其教化国民,安定天下。有现代民政部部长部分职能的司徒,为做好民政工作要采取6项措施,即“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所谓“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关爱儿童、老有所养、救济穷困、抚恤贫苦、优待残疾、安抚富人,这些正是现代慈善概念中的具体内容。
这一时期的慈善活动,主要由朝廷来带动,灾荒时期所采取的社会救济手段,被称为“荒政”。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很重视慈善工作。如“春秋五霸”之一的吴王阖闾,《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每次发生天灾瘟疫,他都会亲临灾区,看望民众,安抚孤寡,资助贫困。
春秋战国时期的民间慈善活动比较简单,行为之一是直接在路边给需要救助者提供饭食,此即所谓“施粥”。施粥赈饥虽然简单,却是最受欢迎的一种慈善行为,为中国历代所继承。
东汉末兴平元年(公元194年)秋,京畿大旱,灾民遍野。《后汉书·献帝纪》记载,当时的皇帝刘协(献帝),便安排身边大臣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
民间施粥更为常见,过去俗称“吃大户”。如北魏太和七年(公元483年),冀州和定二州闹饥荒,地方贤良人士“为粥于路以食之”。《魏书·孝文帝本纪》记载,此举救活了数十万人。
一直到晚清,放粮施粥都是中国古代慈善家们的首选。现代拍摄的清宫戏中,不时会有大善人,支起大铁锅熬粥赈济灾民的镜头。
中国古人有自己的一套慈善理念,《礼记·礼运》中是这样说的:“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人们不能仅奉养自己的父母,养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要让天下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其晚年,青壮年能为社会效力,儿童能顺利地成长,年老的鳏夫、年迈的寡妇、孤儿、无子老者、残疾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这样才算“大同社会”。
“养疾之政”,是古人做慈善的又一主要内容,给包括灾民在内的老、弱、病、残者诸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发生旱灾,并发蝗灾,随之暴发疫情。《汉书·平帝纪》记载,当时朝廷采取的办法是,“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虽是防疫情扩散的一种隔离措施,事实上也是慈善行为。
到了南北朝时期,民间慈善活动更为活跃。当时最著名的慈善家之一、南朝齐竟陵王萧子良开仓赈灾,《南史·齐文惠皇太子传》记载,他还与文惠皇太子萧长懋一起,创办了“六疾馆”,专收贫病不能自立者,即所谓“立六疾馆以养穷民”,时间在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
“六疾”语出《左传·昭公元年》,泛指多种疾病。借此开办的“六疾馆”,被现代慈善界认为是中国最早的慈善机构之一。之前的刘宋朝,已颇重视社会救济工作,《宋书·明帝纪》记载,泰始元年(公元465年),刘彧(明帝)刚当上皇帝即下诏,“鳏寡孤独,癃残六疾,不能自存者,郡县优量赈给。”
稍后的北魏也有善举。《北史·魏本纪第四》记载,永平三年十月,皇帝元恪(宣武帝),“诏太常立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处”。
搞慈善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这是古今公认的。那么,古代做慈善的资金从哪来?从史料来看,与现代一样,古代慈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民间捐款。
古代民间做慈善最活跃、最热心的人群是出家人。佛教的宗旨是普度众生,行善济人,投身慈善活动也是出家人的必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中国最早慈善机构“六疾馆”,其创办人竟陵王萧子良和文惠太子萧长懋都崇信佛教。
运作最成功、影响最广的佛教慈善机构,是唐代的“悲田养病坊”。佛教有“五福田”一说,“悲田”即其中之一田,主要用来布施贫病孤老,“悲田养病坊”的名称因此而来。
在唐朝,悲田养病坊遍及各地。其经济来源,早期靠信众的奉献和寺院自有田产的收入。由于悲田养病坊具有良好的社会救助功能,对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明显,因此朝廷十分重视,主动介入管理。
朝廷介入以后,由国库提供的资助成为一大经济来源。这方面的资助包括生活资料的援助,提供粮食、救灾杂物等。《新唐书·百官志四上》“左右金吾卫”条中,便有送给养病坊敝幕、故毡的记载;李漼(懿宗)当皇帝时,还给各州县的病坊“赐米”。二是官方直接投资、划拨田产。李隆基(玄宗)当皇帝的开元年间,便实行“官置本钱收利给之”的做法,使悲田养病坊的“现金流”有了保证。
尽管悲田养病坊这一慈善机构在唐后期因“灭佛”运动的出现而风光不再,但对以后中国慈善事业的影响相当深远,五代的“悲田院”、“养病院”,宋代的“福田院”、“安济坊”,金代的“普济院”,明清的“养济院”等慈善机构,都受到了悲田养病坊慈善模式的影响。
与官方投资相比,募集和民间捐献,则一直是古代慈善机构和福利组织最为稳定的经济来源,它不止可避免官方投入易受执政者好恶的限制,而且可以影响整个社会,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特别是遇到大灾大疫、官府财力不足时,民间经济来源便显得特别重要。
古代官方慈善工作做得最好的应该是宋代。宋代在各个领域都出现了相应的慈善组织,收养乞丐、残疾者和孤寡老人有“福田院”、“居养院”;病有“安济院”、“惠民药局”;死有“漏泽园”;儿童有“举子仓”、“慈幼局”……这些都是官办性质的慈善组织和福利机构。
由于官府鼓励民间参与慈善活动,所以出现了不少由私人主持的有一定规模的慈善机构。如著名理学家朱熹,曾在建宁府崇安县开耀乡创设“社仓”,备荒救灾,地方政府拨给一定的平价粮,由乡间人士负责经营管理。
“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则在苏州创设“义庄”,置良田十余顷,将每年“所得租米,自远祖而下,诸房宗族,计其口数,供给衣食及婚嫁丧葬之用”。刘宰、黄震、真德秀等中国古代著名的慈善家都是宋代人。
到了明清时期,民间慈善组织进一步壮大,几乎涉及所有社会领域。当然,这与其经济来源较为充足不无关系。
捐助是明清慈善组织经济的主要来源,与唐宋时期由官方主导的慈善活动区别明显。而且,这一时期慈善经费来源的渠道丰富,特别是到了清代,捐助慈善活动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参与群体广泛,当官的捐养廉银,士绅捐房产,地主捐田地。
明清时期,社会上以“会馆”形式出现的各种新型互助救济组织,则直接推动了民间慈善事业的大发展。
会馆,是一种地缘性、行业性十分明显的乡帮组织,其开馆目的是“答神庥、笃乡谊、萃善举”。说白了,会馆就是老乡和同业者的互助平台,其作用突出表现在捐资助学、助丧、施医、济贫诸方面。如清代福建人陈宗蕃在北京创设的“福建同乡会馆”,开宗明义为“乡中试子来京假馆之所,以恤寒而启后进也”;徽商所开设的会馆还常附设“殡舍”、“义冢”、“义庄”,为死者、病者提供免费服务。
明清慈善活动的经济来源,除了个人自愿捐资方式,还有“分摊集资”和“抽取提成”两种较为常用的办法。
分摊集资好理解,就是入会者平均摊捐款项。而抽取提成,则是根据各入会者生意和收入的大小、多少而定,如清光绪三十二年,苏州“石业公所建立学堂兼办善举”,其常年用款便是采取抽提的办法,由17家石作坊议定,“每做一千文生意,提出二十文;每工一日,捐钱四文”。
需要说明的是,古代有不少时候的捐款都带有强制性质,对不能及时捐付款项者有强制“罚款”的规定。如清嘉庆二十二年北京药行议定:每年正月初一要准时到会馆交银钱,“毋得迟延。如午刻不到,罚银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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