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16个地方戏曲剧种,其中地方小戏8个,即长沙花鼓戏、常德花鼓戏(克克戏)、岳阳花鼓戏(亦名提琴戏、翁琴戏)、衡州花鼓戏、邵阳花鼓戏、永州花鼓戏、阳戏、花灯。根据舞台语言的规范,益阳花鼓戏和益阳的花鼓戏均属长沙花鼓戏剧种。又因声腔、剧目的不同,长沙花鼓戏又分有五个艺术流派(俗称路子),即益阳路子、西湖路子、宁乡路子、湘醴路子、长沙路子。由于历史的原因,益阳拥有除长沙路子以外的四大艺术流派,花鼓众多,风格迥异,因此,人称益阳为“花鼓窝子”。益阳花鼓戏起源于当地汉族民间的山歌、劳动号子、丝弦小调和民歌。一部分形成益阳地花鼓,为对子戏,又称二小戏,一丑一旦,后来加入小生,形成三小戏;民国时期,一部分与当地湘剧班同台演出,吸收了湘剧的表演、程式、锣鼓经、部分声腔和剧目,形成了正式的戏曲剧种。
凤阳花鼓又称“花鼓”、“打花鼓”、“花鼓小锣”、“双条鼓”等,是一种集曲艺和歌舞为一体的民间表演艺术,但以曲艺形态的说唱表演最为重要和著名,一般认为形成于明代。
凤阳花鼓主要分布于凤阳县燃灯、小溪河等乡镇一带。
其曲艺形态的表演形式是由一人或二人自击小鼓和小锣伴奏,边舞边歌。
历史上艺人多以此为出门乞讨的手段,凤阳花鼓因此而传遍大江南北。
清康熙、乾隆年间,许多文人的诗文记录了凤阳花鼓表演时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
清中期以后,舞蹈因素逐渐从民间的凤阳花鼓中淡出,仅剩下唱曲部分,分为“坐唱”和“唱门头”两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