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2—1996),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6—1999),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1999--2002)、中国人民大学商学枯世衡院企业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2002--2004),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没做大学法学院高级返孝访问学者(2008)。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聘教授、硕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副所长。
主要研究领域:合同与担保制度、公司企业法学、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制度。
李建伟,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山西洪洞人,1987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新疆八一农学院农田水利专业),工程师职称。
李建伟,女,1964年10月生,回族,河北保定人,在职大专学历,档信硕士腊漏学位,轮蠢烂高级经济师。
李建民,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学士学位。多年来致力于经济法,合同法等方面的研究,具有较丰富的处理经济纠纷的实践经验。曾先后主编,参编《经济法概论》、《房地产经营理论与实务》、《公平交易法》等教材,著作。
李伟建,1982年毕业于广州师范学院政史系,同年9月入广东电视台体育组至1998年12月。
在读研究生:硕士 17人 ,博士2人
导师寄语: 天道酬勤,静水流深
作为俄国美术教育的最高学府———列宾和苏里柯夫美术学院,他们视绘画为一种艺术科学,十分重视造型理法的训练,著名的契斯嘉柯夫教授曾提出“神枯素描是一切造型的基础”,所以在学院学习的青年画家十分重视素描造型力的基础训练。在李建民的一部分素描作品里,可以见到他对事物的敏锐观察力和熟练的造型表现力,人物的生理结构、相适慧御应的明暗层次,严谨有序;局部的刻画精确入微。如果说决定中国传统绘画高低以用笔用墨来论断,那么判断油画艺术的高低应在素描和色彩,油画的用色根植于素描造型。如果说中国画是以笔为骨、墨为肉,竭力追求有笔有墨的艺术效果,那么油画就是以素描为骨、色彩为肉,竭力追求的是既有素描内涵又有丰富游碧洞色彩变化的艺术效果,油画的本质语言是饱含着素描的色彩。李建民在自己的绘画中很好地展示了这一理念和实践。
李建民有着对色彩的天生敏感,当他面对绘画对象时,着意于对象色彩的微妙变化的发现,并能在调色板上迅速调和出相应的色彩,用肯定的笔触固定在恰当的画面上。他能熟练地运用印象派的表现方法,敏锐地发现光色的瞬间变化关系,以肯定而富有激情的笔触,在画面上以变化多样的色块构成对象的形体、光感、质量感和空间感。如果你把他的画面形象和自然对象同时搜入眼帘,你就会发现,特定时空下的那个对象景色,被他真实地再现于画面上,这个对象所呈现的不是轮廊显明的形体,而是在特定光影下各种色彩组成的视觉艺术形象,他是真正地在用色彩塑造艺术形象,并在对素描和形体的深刻理解之后转让到色彩造型的高度。